承德市限購政策解讀

承德市限購政策解讀

限購措施:

全市(各縣區)範圍內,能夠提供本市一年(含)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含)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上述區域內向其售房;對於引進人才和駐承單位、來承投資創業的外地戶籍人員等,經其服務所在地縣區政府認定後,可不提供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證滿二年後方可轉讓。補繳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貸款政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河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委員會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首次購買普通住房且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或貸款已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購房資格:

1. 市外遷入的戶籍家庭(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落戶滿1年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不滿1年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3.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購買商品住房。

4.落戶學校集體戶口的在校大學生,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5.夫妻離異後,任何一方1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1.對通過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個人,一經查實,註銷當事人網籤合同,並取消購房家庭成員在我市的購房資格,且5年內不得在我市購房。

2.對教唆、誘導或協助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規避住房限購政策的開發企業,一經查實,暫停其網上籤約資格6個月。

3.對教唆、誘導或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經紀機構,一經查實,責令停業整頓,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涉及違法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關於家庭和戶籍的認定標準:

1. 居住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

2. 家庭成員中有一人為本市戶籍的,可認定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 駐承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提供軍(警)身份證明和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購房家庭全部成員相關戶籍證明後,視同本市戶籍居民。本市戶籍人員在外地服兵役的,在提供相關證明,視同本市戶籍居民。

4. 購房家庭成員身份證信息與戶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戶口本信息為準。

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指購房資格申請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限購區域範圍內所擁有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或已網籤備案的住房套數。

購房時間認定標準:

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為準;2017年4月10日及之前完成購房合同網籤未審核備案的,能提供交付房款(含首付款或部分貸款)進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銀行入賬憑證,不受限購政策影響。

本政策實施細則有效期至2022年4月10日,根據上級政策和實際情況適時予以修改、調整,由承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解釋。(承德市長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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