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教師職稱評審十年進中級,滿二十評副高,滿三十評正高

有人說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滿十年進中級,滿二十評副高,滿三十評正高是真的嗎?

教師職稱是目前教師隊伍中最受關注的話題之一,有人認為職稱有利於促進教師隊伍中的良性發展,也有人認為職稱早就已經成為教師隊伍發展的障礙。其實,單純的就職稱制度設立的初衷來講,我們應該肯定職稱的激勵作用,但在職稱評聘的具體程序和實踐中,往往有太多的人為因素參與其中,使得部分一線教師即使具有很高水平的教學能力與成績,但仍然沒有獲得應有職稱的機會。

有人說教師職稱評審十年進中級,滿二十評副高,滿三十評正高

近來有人提出,中小學教師年滿十年晉中級職稱,年滿二十年晉副高級職稱,年滿三十年晉正高級職稱。對於這個消息,筆者認為肯定是不可能的。在我國現行的職稱制度下,並沒有教齡達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自動晉升職稱的規定。教齡雖然在具體的職稱評聘中佔有不小的比重,但並沒有出現職稱作為唯一晉升職稱條件的評聘規程。

有人說教師職稱評審十年進中級,滿二十評副高,滿三十評正高

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學教師要想成功評聘職稱,教齡佔據的比重不小,而且在每個學校職稱評聘方案中所佔的比重並不相同,這也就在不同的學校中具有職稱評聘具體規程的自由決定權,也就給了部分人摻雜進人為因素影響職稱評聘結果的機會。除了人為因素,教師在職稱評聘過程中還要考慮各種比賽評比獲獎情況、論文發表情況、職務職級情況等,如果有一樣處於劣勢,可能職稱就會與你無緣。

有人說教師職稱評審十年進中級,滿二十評副高,滿三十評正高

綜合來講,目前的教師職稱評聘制度本身是可以肯定的,但仍然存在不小的制度缺陷,需要從國家的角度來完善職稱制度的運行,減少職稱評聘的資格條件。同時嚴格職稱評聘程序,保證職稱評聘的公平性;增加中小學教師職稱數量,讓教師職稱紅利惠及更多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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