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法院大都要求在離婚案件起訴立案時原告本人都要到場,而有的原告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親自到法院來,造成法院拒絕受理。法院之所以這麼要求是為了防止有些人隱瞞配偶私自辦理離婚手續。為了解決原告不到場法院不予立案的問題,本婚姻律師結合實際辦案經驗建議大家不妨採取如下步驟和方法:
1、請律師作為您的離婚訴訟代理人;
2、由律師起草訴訟離婚的起訴書;
3、到公證機關將起訴書及授權委託書進行公證;
4、由您的離婚律師持經過公證的起訴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證據及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辦理起訴離婚的立案手續。
由於經過公證的起訴書可以證明是離婚原告本人的真實意願,即便作為原告的您不到場,法院也會受理您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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