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治女尼,明朝皇帝下令:作亂的一律按照豬肉價錢買給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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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向來講究禮義廉恥,而到了元朝後,受到蒙古風俗的影響,元朝並不像宋朝那般受到程朱理學的影響,儒家思想對人的思想影響也大大減弱,直到元朝滅亡後,朱元璋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極力的恢復儒家思想對人的影響,儒家思想中的禮義廉恥,來讓臣民更加知恥辱,這也是維護統治的一種工具。

但是因為元朝的影響,儒家思想的減弱,當時的年輕讀書人進入尼姑寺廟的事情時常發生,而據史料記載,在永樂年間的時候,一位書生因為進入寺廟,最後卻久久不見出來,骨瘦如柴而死,而且當時的尼姑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還將屍體掩埋在寺廟中,知道幾個月後,才被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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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天順年間的時候,同樣是一位進京趕考的書生,同樣在一座寺廟借住,最後幾個月不見出來,最後骨瘦如柴,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而這樣的例子不是一例,也因此當時的明朝官府還專門制訂了法律,指明要求女尼姑的年齡要59歲以上,而和尚的年齡在20歲以下,但是這樣的方法並沒有有效扼制這種醜事的發生,且還遭受到了很多人的強烈不滿和抵制,最終不得不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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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萬曆33年的時候,當時的萬曆皇帝派周儒教為欽差大臣,在巡查的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件尼姑留書生的案件,而身為受儒家思想影響的欽差,聽到如此傷風敗俗的事情,自然非常生氣,於是就下了道:“凡是最亂的女尼姑,都按照每斤豬肉的價格賣給那些沒妻或者喪妻的百姓。”

後來欽差還將這件事告訴萬曆皇帝,而皇帝也因此在全國實行,此後的社會環境也是好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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