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共讀,其言也善

【共讀內容】

8.04 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

【導讀學者】

黃裕生:清華大學哲學系 教授

何光順:廣州外語外貿大學語文學院 教授

【共讀筆記】

杜英:

【論語晨讀】第831天

曾凡朝:

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孟敬子是誰呢?按照《論語集解》馬融的說法,“孟敬子,魯大夫仲孫捷。”按照《論語註疏》刑昺引用鄭玄注《禮記•檀弓》,“敬子,武伯之子,名捷。”另外,翟灝《四書考異》“孟敬子,宋石經作‘孟欽子’。”劉寶楠《論語正義》“宋石經避諱,‘敬子’作‘欽子’。”

曾子身患疾病,孟敬子前來探問。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先看“曾子言曰”,這裡為什麼不直接說“曾子曰”,而作“曾子言曰”?有人引用,《詩經》的《毛傳》:“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孔穎達疏:“一人自言曰言,答難曰語,謂二人相對。”錢穆先生對此提出異議:“然《論語》凡一人自言,不必都加言字,亦不應孟敬子來問病,而曾子一人自言,不照顧問病者。”他認為下一說“似勝”:“曾子不言己病,獨告以君子修身之道,記者鄭重曾子此番臨終善言,故特加一言字,而曾子病之不起,亦見於言外。”孟敬子前來探問身患疾病的曾子,曾子主動贈其善言。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錢穆《論語新解》:“鳥將死,鳴聲悲。人將死,說話也多善言。”楊伯峻《論語譯註》:“鳥要死了,鳴聲是悲哀的;人要死了,說出的話是善意的。”李澤厚《論語今讀》:“鳥死時,叫聲悲哀;人死時,說話善良。”孫欽善《論語本解》:“鳥在快死的時候,它的叫聲哀悽;人在快死的時候,他的話語美善。”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朱熹的解釋是“鳥畏死,故鳴哀。人窮反本,故言善。此曾子之謙辭,欲敬子知其所言之善而識之也。”“反本”即歸根復源。“反”通“返”。人窮則返本,人生命的火焰即將熄滅之時,往往最能激發出人的善根,人在此時也最容易流露真情。孟子主張“性善論”,認為人性本善。善是人心的本來面目,人之將死,極其容易迴歸到本善的狀態。

王心竹:

謝謝曾老師,已將本章內容,講的很清楚了。[微笑]

我認為本章可以討論的首先是,“人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由此可見人獸之別,亦暗含曾子所謂的對人之為人之所在。這裡“將死”是一個關鍵點,在曾子看來,將死之人物,已不再矯飾,一切均是其本心的自然流露。對鳥,即禽獸而言,對死的恐懼是一種自然反應;而對人而言,確實善心的自然呈現,即其言也善。人獸之別,於此可見。這也是孟子所謂的人旨異於禽獸者也。

其次是,“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這裡,就文義而言,不同觀點在於,“動容貌”、“正顏色”、“出辭氣”的主體與“斯遠暴慢矣”、“斯近信矣”“斯遠鄙倍矣”的效果呈現是否是同一主體,一種認為是相同的,因為儒學乃為己之學,故能常動容貌,己身即可遠離暴慢。另一種解釋為:人能動容對人,人亦不以暴慢對之,亦可曲見人同此心。

兩種解釋,我認為都能講得通。比如“不念舊惡,怨是用希”等,也有類似的討論。

我認為,對這一句值得思考的是,這裡所體現的曾子的修養工夫。

很明顯,容貌、顏色、辭氣都是著眼於外而言,錢穆先生在《論語新解》中認為,”曾子為學,蓋謹於外而萬其內”,即在於此。

相對應,他認為孟子則是“乃主由中以達外”

他認為“然據此章,有據有守,工夫平實,臨危臨革而猶云云,可見其平日修養之誠且固。言修身者,於此不當忽。”

劉國慶:

方於內?

王心竹:

錢穆先生原話嗎?是“完其內”

本章與本篇上一章可相參看,對曾子之修養可有更深入瞭解。

這裡,我想請大家討論的是,曾子這一修養路徑,對後世儒家修養論的影響。我覺得,宋明理學中的小程、朱子所謂的“動容貌”、“整思慮”即可見與曾子之間的聯繫。

就特點而言,確實工夫平實,有下手處。

我是不是可以先講到這裡,請大家討論?

劉國慶:

謝謝心竹老師和曾老師[玫瑰][玫瑰],我說幾句個人看法,情各位師友指正[抱拳][抱拳]

本章是曾子病重的時候,孟敬子來探望,曾子對孟敬子說的一段話。對這段話的背景,程樹德先生說:“敬子為人,證之檀弓,而舉動任情,出言鄙倍。曾子亦知其不可教,特因其問疾而來,尚有一線好賢之誠,故以將死之言先明己意,而後正言以告之,仁之至,義之盡也。所言必系對症下藥,蓋敬子承屢朝奢僭之後,容貌顏色辭氣之間,多不中禮,且察察為明,近於苛細,故以此教之,即孟子所謂不屑之教誨也。後儒乃以為修身之要,為政之本,失其旨矣。宋儒解經,每有過深之弊,此又不可不知也。”皇侃《論語義疏》引繆協雲:曾子謙,不以遠理自喻。且敬子近人,故以常言語悟之,冀其必悟也。

容貌、顏色、辭氣,是人和人交往的重要環節。我們對他人態度的不同,自然會引起他人對我們的反應不同。雖然,對方的反應未必如我們期望,但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不先表達敬意,對方表達敬意的概率更小。我們的容貌、表情、語言,都是溝通的媒介和方式方法,對於我們達成什麼樣的溝通結果,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而,自古以來,不論什麼文化中,人們都重視容貌、表情、語言,以至於與這三者相關的產業,如服飾、化妝、文學藝術等,都是人類文化中最核心的部分之一。劉氏《論語正義》:古有容禮,晉羊舌大夫為和容,漢天下郡國有容史,又魯徐生善為頌,後有張氏亦善焉。頌即容也,亦散文兼貌言之也。顏色者,《說文》以“顏”為眉目之間,色謂見於面也。辭氣者,辭為言語,氣謂鼻息出入,若“聲容靜,氣容肅”是也。卿大夫容貌顏色辭氣之禮,《曲禮》、《玉藻》及《賈子容經》言之詳矣。

人和人的接觸,可以按照由遠到近,由淺入深的次序來劃分步驟。子夏言君子三變:望之儼然,謂容貌也;即之也溫,謂顏色也;聽其言也厲,謂辭氣也。又《韓詩外傳》:故望而宜為人君者,容也。近而可信者,色也。發而安中者,言也。久而可觀者,行也。故君子容色天下儀象而望之,不假言而知其宜為人君者。邢疏雲:“人之相接,先見容貌,次觀顏色,次交言語,故三者相次而言也。”案《禮記冠義》雲:“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表記》雲:是故君子貌足畏也,色足憚也,言足信也。《大戴禮四代》雲:“蓋人有可知者焉,貌色聲眾有美焉,必有美質在其中者矣;貌色聲眾有惡焉,必有惡質在其中者矣。”是容貌顏色辭氣皆道所發見之處,故君子謹之。

在人的行動中,首先是我們自己的行動會影響我們自己的思維和情感。《說苑修文篇》:“曾子有疾,孟儀往問之。曾子曰:‘鳥之將死,必有悲聲。君子集大辟,必有順辭。禮有三,儀知之乎?君子修禮以立志,則貪慾之心不來;思禮以修身,則怠惰慢易之節不至;修禮以仁義,則忿爭暴亂之辭遠。若夫置樽俎列豆籩,此有司之事也,君子雖不能可也’”其次,在交往中,我們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會引起對方的反應,我們的主動性的表示,會營造一種氛圍,也表達對對方的一種期望。因而,對方也可能會採取相應的響應。何晏《論語集解》引鄭玄的注說:此道,謂禮也。動容貌,能濟濟蹌蹌,則人不敢暴慢之也。正顏色,能矜莊嚴厲,則人不敢欺詐之也。出辭氣,能順而說,則無惡戾之言入於耳也。皇侃《論語義疏》引顏延之雲:動容則人敬其儀,故暴慢息也。正色則人達其誠,信者立也。出辭則人樂其義,故鄙倍絕也。

黃氏後案:遠暴慢、盡信、遠鄙倍,據鄭君注,指民言。在上者能重禮,則一動一正一出,民必以禮應也。據朱子注,則身自遠之、自進之也。近信者,喜怒無所矯飾也。注云“操存省察”,“靜則操存,動則省察。”據金吉甫說,孔門論學,未嘗懸空說,存養容貌言色無時不然,故此動、正、出即存養之地,暴慢、信、鄙倍即省察之目,遠與近即所貴乎道之功。學者正當察其孰暴、孰慢、孰信、孰鄙、孰倍,而即遠之近之。若夫從容中禮,則異時成德之事也。本章需要注意的另一點是,曾子對待鬼神之禮(俎豆之事),與對待人間之禮的態度,已經是和孔子不同了。孔子把“俎豆之事”作為禮的代名詞,很重視祭祀之禮。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遂行。所重:民、食、喪、祭。

但在曾子這裡,他已經是“籩豆之事,則有司存”,君主已經不應該把重點放在“事鬼神”上,而應該放在與人的交往上。這固然可能是因為孟敬子有重鬼神輕人事的傾向,也反映了曾子對儒學進一步人間化的發展。這也是曾子的“禮”,遠離了周禮,而進入當世生活之禮的一個關鍵轉折點。孔門後學,經曾子、子思、孟軻而發揚光大,正是因為曾子完成了從“周禮”到當代之禮的昇華。在有周禮時,周禮本身就是標準,因而依從周禮的形式,就可以規範自身的行為。但如果放棄周禮,尋求當世之禮,就必須尋求檢驗“禮”與“非禮”的標準。有子已經在尋找這個標準,“禮之用,和為貴”就是其研究成果,但卻仍未完成,所以說:“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仍然是不敢放棄陳舊之“禮”。而曾子卻把“和”的原則具體化為“遠暴慢、近信、斯遠鄙”,從而為檢驗“禮”和“非禮”提出了新的效果標準,也就完成了新禮學的核心建構。

本章需要注意的第三點,曾子談的是個人修養的功夫與修養的本體(道)之間的關係,是“道”和“容貌”、“顏色”、“辭氣”的關係,這是完完全全可以操作的。這裡可能有兩種理解。第一種是,“動容貌”、“正顏色”、“出辭氣”本身即是道的一部分,因而,修道即是“動容貌”、“正顏色”、“出辭氣”,只要講究該如何動、如何正、如何出,達到遠暴慢、近信、斯遠鄙就可以了。第二種是認為“道”在行為表現的背後,修道自然會有“遠暴慢、近信、斯遠鄙”的效果,但是,這三種效果,僅僅是平日積累、修養的體現。平日的修養並不在“動容貌”、“正顏色”、“出辭氣”上。朱熹和學生們對此專門有過一段討論:《朱子語類》:問先生舊解以三者為修身之要,為政之本,非其平日莊靜誠實,存省之功積之有素,則不能也,專做效驗說。後改本以驗為要,‘非其’以下改為‘學者所當操存省察,而不可有造次頃刻之違者也。’如此則功夫在‘動、正、出’三字,而不可以效驗言矣。疑動、正、出三字不可以為做功夫。曰:此三字雖非做功夫,然便是做功夫處。如著衣吃飯,雖非做功夫,然便是做功夫處,此意所爭,只是絲髮之間,要人自認得。

可見,朱子《論語集註》早期的版本應該是:“言道雖無所不在,然君子所重者在此三事而已,是皆修身之要,為政之本,非其平日莊靜誠實,存省之功積之有素,則不能也。”朱子《論語集註》晚期的版本應該是:“言道雖無所不在,然君子所重者在此三事而已,是皆修身之要,為政之本,學者所當操存省察,而不可有造次顛沛之違者也。”元末明初大儒朱公遷《四書通旨》:“此持敬之功,貫乎動靜而言之。孔子言出門使民,存養之意多。曾子言所貴者三,省察之意多。二章皆即其氣象之中,而見其功夫之所在。若正其衣冠,遵其瞻視,中庸之‘齊明盛服,非禮不動’,則又專以功夫言,而氣象因可見也。”

王夫之《讀四書大全說》:三斯字做現成說,而以為存省之驗者,朱子蓋嘗作此解矣。然後《集註》不爾者,以謂做現成說,則是動容周旋中禮,自然發現之光輝,既非曾子言所貴乎道、言遠言近之義。若謂三者為化跡,而道之所貴,別有存主之地,則所謂存主者,豈離鉤三寸,別有金鱗邪?此正聖學異端一大界限。聖賢學問,縱教聖不可知,亦只是一實。舍吾耳目、口體、動靜、語默而別求其根本,抑踐此形形色色而別立一至貴者,此惟釋氏為然爾。朱子早年和晚年觀點的差異,正是“理在事上”和“理在事中”的差異。不過因為當時的“理”沒有區分“原理”和“理想”,因而攪在一起,難以講清,“只是絲髮之間,要人自認得”而已。

曾子所遠的“暴慢”、“鄙倍”,也可以進一步的分析。慢是暴的開始,怠慢或傲慢的態度形成,就會形成自我中心,形成對他人沒有耐心,難以合作,會發展到暴。鄙是倍的原因,追求短期利益,就會找不到大家共同的未來,因而也會有對群體的背叛。因而,端正態度是良好行為的準備階段,而端正態度,在受教育者年幼的時候,需要以身作則、耳濡目染,在受教育者具有獨立的思維能力的時候,就要講明道理,讓孩子自律。同一“禮”,有兩種不同的教育方式。

發言完畢,敬請師友斧正

馬震宇:

向死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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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譯註】

8.4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

【譯文】曾參病了,孟敬子探問他。曾子說:“鳥要死了,鳴聲是悲哀的;人要死了,說出的話是善意的。在上位的人待人接物有三方面應該注重:嚴肅自己的容貌,就可以避免別人的粗暴和懈怠;端正自己的臉色,就容易使人相信;說話的時候,多考慮言辭和聲調,就可以避免鄙陋粗野和錯誤。至於禮儀的細節,自有主管人員。”

【註釋】o孟敬子——魯國大夫仲孫捷。o暴慢——暴是粗暴無禮,慢是懈怠不敬。o鄙倍——鄙是粗野鄙陋;倍同“背”,不合理,錯誤。o籩豆之事——籩音邊,古代的一種竹器,高腳,上面圓口,有些像碗,祭祀時用以盛果實等食品。豆也是古代一種像籩一般的器皿,木料做的,有蓋,用以盛有汁的食物,祭祀時也用它。這裡“籩豆之事”系代表禮儀中的一切具體細節。o有司——主管其事的小吏。論語正義 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馬曰:“孟敬子,魯大夫仲孫捷。”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包曰:“欲戒敬子,言我將死,言善可用。”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鄭曰:“此道謂禮也。動容貌,能濟濟蹌蹌,則人不敢暴慢之;正顏色,能矜莊嚴慄,則人不敢欺詐之;出辭氣,能順而說之,則無惡戾之言入於耳。”籩豆之事,則有司存。”包曰:“敬子忽大務小,故又戒之以此。”  

o正義曰:《宋石經》避諱,“敬子”作“欽子”。敬子是大夫,故告以君子之道。“容貌”者,《說文》:“頌,貌也。皃,頌儀也。貌,籀文。”段氏玉裁注:“頌即今之容字。凡容言其內,貌言其外,析言則容貌各有當,故叔向曰‘貌不道容’是也。絫言則曰容貌,‘動容貌’是也。”案:古有容禮,晉羊舌大夫為和容,漢天下郡國有容史,又魯徐生善為頌,後有張氏亦善焉。頌即容也,亦散文,兼貌言之也。“顔色”者,《說文》以“顔謂眉目之間”,色謂凡見於面也。“辭氣”者,辭謂言語,氣謂鼻息出入,若“聲容靜、氣容肅”是也。卿大夫容貌、顔色、辭氣之禮,《曲禮》、《玉裁》及《賈子容經》言之詳矣。“暴慢”者,《毛詩終風傳》:“暴,疾也。”《說文》:“慢,惰也。”“鄙背”者,《史記樂書》:“鄙者,陋也。”趙岐《孟子盡心注》:“鄙,狹也。”倍與背同。《荀子大略注》:“倍者,反逆之名也。”邢疏雲:“人之相接,先見容貌,次觀顔色,次交言語,故三者相次而言也。”案:《禮記冠義》雲:“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顔色,順辭令。容體正,顔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表記》雲:“是故君子貌足畏也,色足憚也,言足信也。”《大戴禮四代》雲:“蓋人有可知者焉:貌色聲眾有美焉,必有美質在其中者矣;貌色聲眾有惡焉,必有惡質在其中矣。”是容貌、顔色、辭氣皆道所發見之處,故君子謹之。子夏言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謂容貌也。“即之也溫”,謂顔色也。“聽其言也厲”,謂辭氣也。又《韓詩外傳》:“故望而宜為人君者,容也;近而不信者,色也;發而安中者,言也;久而可觀者,行也。故君子容色,天下儀象而望之,不假言,而知宜為人君者。”並與此文義相發。  

“有司”者,有,語辭。司,主也。《說文》雲:“司,臣司事於外者也。”《廣雅釋言》:“有司,臣也。”鄭注《士冠禮》以“有司”為士所闢府史以下。注《行牲》以“有司”為士屬吏,謂君命之士。二者,皆通稱“有司”。據《周官》“籩人掌四籩之實”,則“有司”即籩人、醢人之屬。“存”者,《爾雅 釋詁》:“在,存也。”《釋訓》“存存,在也。”孫氏志祖主《讀書脞錄》:“蕭山徐鯤”雲:“‘《後漢書崔琦傳》“百官外內,各有司存”。’《文選頭陀寺碑》‘庀徒揆日,各有司存。’翫其文義,皆當以‘司存’二字連讀。故《晉書職官志敘》雲:‘鹹樹司存,各題標凖。’又《桓沖傳》雲:‘臣司存閫外,輒隨宜處分。’《北齊書儒林敘》雲:‘齊氏司存,或失其守。’益可以證矣。”案:此訓在為察,故“司存”二字連讀,自漢後儒者孳生之義,非其朔也。《說苑 修文篇》:“曾子有疾,孟儀往問之。曾子曰:‘鳥之將死,必有悲聲。君子集大辟,必有順辭。禮有三儀,知之乎?’對曰:‘不識也。’曾子曰:‘來,吾語汝:君子修禮以立志,則貪欲之心不來;思禮以修身,則怠惰慢易不至;修禮以仁義,則忿爭暴亂之辭遠。若夫置尊俎,列籩豆,此有司之事也。君子雖不能可也。’”與此傳聞略異。 

o注:“孟敬子,魯大夫仲孫捷。”  

o正義曰:鄭注《檀弓》雲:“敬子,武伯之子,名捷。”此《釋文》雲:“捷本又作踕,同。”《說宛》作“孟儀”,疑是“儀”字。  

o注:“此道”至“於耳”。  

o正義曰:《說苑》雲“禮有三”,是此文言“道”即禮也。動容貌,謂以禮動之,正顔色,謂以禮正之,出辭氣,謂以禮出之。能濟濟蹌蹌者,《曲禮》言大夫行容濟濟,士行容蹌蹌,皆美盛貌也。《中論志學篇》:“君子口無戲謔之言,言必有防。身無戲謔之行,告必有檢。故雖妻妾不可得而黷也,雖朋友不可得而狎也。”即此注義也。《集註》以“遠暴慢”、“近信”、“遠鄙倍”屬在己者言,與《說苑》合,亦通。  

o注:“籩豆,禮器。”  

o正義曰:《爾雅釋器》:“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籩,瓦豆謂之登。”然則籩亦是豆,特以用竹異其名耳。《說文》:“木豆謂之梪,從木豆。豆,古食肉器也。從口,象形。”鄭注《周官籩人》雲:“籩,竹器,如豆者,其容實皆四升。”賈疏謂“鄭依漢禮器制度知之。”《明堂位》:“夏後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獻豆。”注云:“楬,無異物飾也。獻,疏刻之。”此三代之異飾也。異飾故異名。論語集註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孟敬子,魯大夫仲孫氏,名捷。問之者,問其疾也。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言,自言也。鳥畏死,故鳴哀。人窮反本,故言善。此曾子之謙辭,欲敬子知其所言之善而識之也。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司存。」遠、近,並去聲。貴,猶重也。容貌,舉一身而言。暴,粗厲也。慢,放肆也。信、實也。正顏色而近信,則非色莊也。辭,言語。氣,聲氣也。鄙,凡陋也。倍,與背同,謂背理也。籩,竹豆。豆,木豆。言道雖無所不在,然君子所重者,在此三事而已。是皆脩身之要、為政之本,學者所當操存省察,而不可有造次顛沛之違者也。若夫籩豆之事,器數之末,道之全體固無不該,然其分則有司之守,而非君子之所重矣。程子曰:「動容貌,舉一身而言也。周旋中禮,暴慢斯遠矣。正顏色則不妄,斯近信矣。出辭氣,正由中出,斯遠鄙倍。三者正身而不外求,故曰籩豆之事則有司存。」尹氏曰「養於中則見於外,曾子蓋以脩己為為政之本。若乃器用事物之細,則有司存焉。」

【論語註疏】

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馬曰:「孟敬子,魯大夫仲孫捷。」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包曰:「欲戒敬子,言我將死,言善可用。」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鄭曰:「此道謂禮也。動容貌,能濟濟蹌蹌,則人不敢暴慢之;正顏色,能矜莊嚴慄,則人不敢欺詐之;出辭氣,能順而說之,則無惡戾之言入於耳。」籩豆之事,則有司存。」包曰:「敬子忽大務小,故又戒之以此。籩豆,禮器。」 【疏】「曾子」至「司存」。o正義曰:此章貴禮也。「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者,來問疾也。「曾子言曰: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者,曾子因敬子來問已疾,將欲戒之,先以此言告之,言我將死,言善可用也。「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者,此其所戒之辭也。道,謂禮也。言君子所崇貴乎禮者有三事也:動容貌,能濟濟蹌蹌,則人不敢暴慢之;正顏色,能矜莊嚴慄,則人不敢欺誕之;出辭氣,能順而說之,則無鄙惡倍戾之言入於耳也。人之相接,先見容貌,次觀顏色,次交言語,故三者相次而言也。暴慢鄙倍,同是惡事,故俱雲遠。信是善事,故云近也。「籩豆之事,則有司存」者,敬子輕忽大事,務行小事,故又戒之以此。籩豆,禮器也。言執籩豆行禮之事,則有所主者存焉。此乃事之小者,無用親之。o注「孟敬子,魯大夫仲孫捷」。o正義曰:鄭玄注《檀弓》雲:「敬子,武伯之子,名捷。」是也。o注「包曰:欲戒敬子,言我將死,言善可用」。[表情]正義曰:案《春秋左氏傳》魏顆父病困,命使殺妾以殉。又晉趙孟、孝伯並將死,其語偷。又晉程鄭問降階之道,鄭然明以將死而有惑疾。此等並是將死之時,其言皆變常。而曾子云「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者,但人之疾患有深有淺,淺則神正,深則神亂。故魏顆父初欲嫁妾是其神正之時。曾子云「其言也善」,是其未困之日。且曾子,賢人,至困猶善。其中庸已下,未有疾病,天奪之魄,苟欲偷生,則趙孟、孝伯、程鄭之徒不足怪也。[表情]注「籩豆,禮器」。o正義曰:《周禮天官》:「籩人掌四籩之實。」「醢人掌四豆之實。」鄭注云:「籩,竹器如豆者,其容實皆四升。」《釋器》雲:「木豆謂之豆。竹豆謂之籩。」豆盛菹醢,籩盛棗慄,以供祭祀享燕,故云禮器也。

《論語》共讀,其言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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