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共讀,善而後和

【共讀內容】

7.32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導讀學者】

王德巖:北方工業大學中文系教授

傳新營:天津師範大學教授

【共讀筆記】

杜英:

【論語晨讀】第821天

王德巖:

這章文句比較簡單,很多注家直接翻譯了不解釋。

但本章於我們認識孔子與樂之關係非常有幫助,文句也精妙。

本章以孔子與人歌之小事而見孔子多面,見其好學,見其好樂,見其好善,洵為妙筆。

一見其好學。夫子無事不學,無時不學,無人不可與學,學之而能鍥而不捨,又能逐次深入,漸入佳境。

即以樂為例,本章可見一斑,《史記·世家》和《韓詩列傳》卷五中記載了夫子學琴的事,他學習的次第和徹底展示得更充分:

孔子學鼓琴師襄子,十日不進。師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習其曲矣,未得其數也。”有間,曰,“已習其數,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間,曰:“已習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為人也。”有間,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遠志焉。”曰:“丘得其為人,默然而黑,幾然而長,眼如望羊,如王四國,非文王其誰能為此也?”師襄子闢席再拜曰:“師蓋雲《文王操》也。”(《史記·孔子世家》)(又見《韓詩外傳》卷五)

從習其曲、習其數,一直到得其志,最終得其人,學不至斯而不止,學至此又何可以止,真正是學無止境。“學而不厭”正是孔子最了不起之處,也因此夫子才能集眾善於一身,朱注說“蓋一事之微,而眾善之集,有不可勝既者焉,讀者宜詳味之。”

再見其好樂。《論語》中說夫子好樂之處甚多,這是真正的樂之者。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是,困於陳蔡絃歌不衰是,本篇前面說的“子於是日哭,則不歌”亦是。絃歌是夫子及其弟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當時的樂器各類已經很多,《詩經》中提到的就有二十多種,夫子學過的種類也不少,但日常攜帶的似乎主要是琴瑟。夫子對於音樂有近乎本能的熱愛,一聽到好的音樂要學而後已。

三見其好善。夫子對於好的音樂是有要求的,即美善合一。其善一在於正,雅頌各得其所,思無邪。《註疏》釋曰:“孔子共人歌,彼人歌善,合於雅頌者,樂其善,故使重歌之,”正是此義。二在於和,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夫子對韶的沉迷,因其美,更因其善。

可以說,樂佔據了夫子生命和修養的核心部分,不因其樂,則無以見“孔顏之樂。”

除此之外,我想補充討論一下本章“子與人歌”的美學背景。

從音樂上來說,本章所言是一種唱和的音樂形式,前有倡後有和,“子與人歌”,是夫子倡(唱),使人和之;“反之”的時候,是使人倡(唱),而夫子和之。

夫子他們唱的是什麼歌呢?

孔子時代我們能夠為我們所知的歌,除了《呂氏春秋》裡提到的葛天氏之歌,《禮記·效特牲》裡提到的《蠟辭》和《吳越春秋》裡提到的《斷竹歌》以外,主要的應該就是《詩經》。所謂“樂以詩為本,詩以聲為用,八音六律為之羽翼。”除了少數無韻的詞以外,詩都是唱出來的。《詩經》之樂已經不傳,但根據其辭和韻的形式,可以分析其曲式。據楊蔭瀏先生研究歸納,《詩經》各篇的曲式可歸納出十種,曲式可謂豐富。

《詩經》中有不少詩的曲式就具有唱和的形式。為了使大家對夫子這種唱和的音樂形式有一個具體認識,我們以《詩經》為例來說明一下。

繼愚先生:

在中華文明發展史上,詩、歌、樂、舞原本一體,詩即歌詞,在實際表演中配合音樂、舞蹈而歌唱。《尚書·虞書》雲,“詩言志,歌詠言,聲依詠,律和聲。”《禮記·樂記》又云,“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

王德巖:

《禮記·樂記》裡說:“清廟之瑟,朱弦而清越,一唱而三嘆,有遺音者矣。”“一唱而三嘆”即“一唱而三和”,在彈奏領起部分或主曲調之後,多次出現應和的旋律,使人感到餘韻徘徊,意味無窮。同時,歌詞也必然具備相應的唱和形式。

《詩經》中唱和的形式有三類:

(一)對唱:兩人交替歌唱,或對答,或接續。

如《詩經·召南·採蘋》

(唱)於以採蘋?(和)南山之濱。    

(唱)於以採蘋?(和)於彼行潦。    

(唱)於以盛之?(和)維筐及筥。    

(唱)於以湘之?(和)維錡及釜。    

(唱)於以奠之?(和)宗室牅下。    

(唱)誰其屍之?(和)有齊季女。

詩中說到到南山澗和河邊採浮萍水藻,烹煮蘋藻,祭祀祖先。有個少女主持這個祭禮。這是祭祀時唱的詩,表現了彼此唱和的節奏。樂曲當然比文字還要複雜,歌唱時還要加以擴展,如增加襯字虛聲等。而《周南·芣苢》則是接續式的對唱形式。

(二)幫腔:緊接每段唱詞尾句,出現應和部分,一般採用“一唱眾和”的形式。

如《鄭風·木瓜》

(唱)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和)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唱)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和)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唱)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和)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詩中男女相和,和的部分反覆出現在各章中,其位置和文字完全相同。

(三)重唱:依照別人所唱的曲調唱歌。重唱時或者曲調和歌詞都相同,或者曲調相同而歌詞不同。

《詩經》中篇名不同而章句結構全同的詩,應該屬於同一曲調,其唱就是重唱。如《商頌》中的《那篇》和《烈祖篇》。本章所說“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也是重唱的形式。

繼愚先生:

夫子愛樂可見一斑。大概把音樂藝術看成是認識天地之道和修齊治平的一個途徑,而非純粹之消遣娛樂。《樂記·樂情篇》曾指出,"德成而上,藝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後。"就是說,作品的思想內容是主要的,技藝是次要的,教育的原則是“先做人後做事”,這樣的教育次第可事半而功倍。這就給我們一啟示:在當代的音樂教學中,專業的音樂人才固然需要通過音樂教育培養、擴展音樂素質,但每一個人都應當學習、具備並提升藝術修養。

王德巖:

唱和是音樂交流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歷史上許多動人的歷史場景,都是以音樂唱和的形式留在我們的記憶中的。《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羽在垓下:於是項王乃悲歌慷慨,自為詩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數闋,美人和之。“闕”是樂章,歌數闕,唱了幾遍。虞姬應和,大概也是重唱,只是歌詞會有改動。

歌唱時由樂器伴奏或按照器樂的曲調唱歌,古代都稱“和”。《史記·刺客列傳》記載荊軻與高漸離平時“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於市中。”去刺秦別時,“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都是說荊軻按照高漸離用築奏郵的曲調唱歌。

唱和這種形式也影響了文學。由樂的唱和,到東漢出現詩的互相贈答,或曰酬唱。到唐出現詞的互相贈答。贈答的作品不僅格律相同,而且往往韻腳也相同。此以白居易、劉禹錫最早。比如白居易《憶江南》詞:江南憶,最憶是杭州。山寺月中尋桂子,郡亭枕上看潮頭。何日更重遊。劉禹錫《和樂天春詞,依《憶江南》曲拍為句》:春去也,多謝洛城人。弱柳從風疑舉袂,叢蘭裛露似沾巾。獨坐亦含顰。

我就說這些,請付老師。

傳新營:

對本章的理解,歷史上也各有不同,也是讓讀者有點糾結的。理解的不同來自於不同的角度。皇疏引衛瓘雲:禮無不答,歌以和,相答也。其善乃當和,音不相反,故今更為歌,然後和也。這是從禮的角度理解,認為別人唱得完美就要和,意思是不完美就不需要和了,禮也。朱子雲:“必使復歌者,欲得其詳而取其善也。而後和之者,喜得其詳而與其善也。此見聖人氣象從容,誠意懇至,而其謙遜審密,不掩人善又如此。”這又是從個人修養的角度談論唱歌這件事情,人有一善必虛席之,褒揚之。聞人之善,不可遽得,需聞全體。故《朱子語類》裡說:

今世間人與那人說話,那人正說得好,自家便從中截斷,如雲已自理會得,不消說之類。以此類看,聖人是甚氣象!與人歌,且教他自歌一終了,方令再歌而後和之。不於其初歌便和,恐混雜他,不盡其意。此見聖人與人為善。

後來康有為、李澤厚站在當代的角度,批評宋儒的這些解釋太過形而上,康有為說宋儒把音樂之事“付之於優伶狎客,莊士所不為”,貶低音樂的作用,曲解孔子的意思,李澤厚也認為自孟子起,儒家就少談音樂,把六藝之一拋棄了,只講心性。

康有為《論語注》:遂令中國廢歌,失人道養生之宜,悖聖人樂生之道,日尊孔子而暗從墨氏。致人道大觳,天下不堪,此程、朱之過也。

我們看善這個字,在金文裡是這樣的

《論語》共讀,善而後和

從羊,從言。言還是兩個。所謂何者?言祥者善。美字我們知道是從羊從人的,更重外貌,善則是更重實質。

我們還是引《論語·八佾》:“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這裡孔子首次將美與善區別開來,看到了美與善的矛盾性。他認為,美不同於善。因為從善的觀點看是完滿的東西,從美的觀點卻可能是不完滿的。“盡善”並不等於“盡美”。但是孔子又認為,美同善相比,善是更根本的。美雖然能給人以感官的愉快,但美必須符合“仁”的要求,即具有善的內涵,才有社會的意義和價值。因此他主張既要“盡美”,也要“盡善”,美與善要實現完滿的統一。孔子這一思想對後世的文與道、華與實、情與理等問題討論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孔子的喜歡音樂,王老師已經談得非常充分。就這句話而言,語句稍有難解之處在於“與”字的理解。“與,賜予也。一勺為與。”多用作名詞,介詞,連詞,動詞用法是中古時期才有的。

孔子這裡的與人歌,到底是跟人一起唱,還是聽人唱然後和之呢?

王老師上面的意見是孔子唱別人和,別人和的好就別人唱,他來和。此起彼伏。楊伯峻的意見則是孔子跟別人一起唱,然後和,就有點含糊了。

可是,我們看先秦時期的歌,多為相和之歌,獨唱的少。孔子覺得“善”的歌,獨唱的可能性更小。

所以,楊先生的解釋和王先生的解釋何為最優,就由大家來討論吧!

我就講到這裡,請大家指正。

張弛弘弢:

@王德巖 “夫子對於音樂有近乎本能的熱愛……”[強]大音樂家孔子,學樂無倦,習之無厭,與善歌者行,必師之。夫子何以成麥霸?美善之樂必載道也。@傅新營 [玫瑰]禮樂禮樂,夫子言禮必言樂,猶言仁必言智。樂,禮之輔也,後並重。二者,皆不可偏不可廢。禮廢,則失真;樂廢,則無善。真善不存,美亦不在矣!唱和之間,無謂含糊,但由樂之性耳。

馬震宇:

強][強][強] 重要的事情要聽兩遍。(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

劉國慶:

謝謝兩位老師的導讀,學了很多,我說幾句個人看法,青各位師友指正

本章描述了孔子和別人一塊唱歌時的一些習慣。劉寶楠《論語正義》中說:“子與人歌,謂夫子倡,使人和之也。"即孔子唱,讓別人跟著常。如果孔子發現他人唱得好,就反過來讓他先唱,自己跟著他唱。"反"字,注家皆釋為"復",即再重複一次。但從下句"然後和之"來看,後來這一次是以他人為主,可見第一次是以孔子為主,因而"反之"的含義,應該也有改變主從關係的意思。

問題是孔子為什麼要唱得好的人再唱一遍呢?論語的作者不知道,只是描述了這個現象,後來的學者們就有各種推測。大體上有三種意見:一是欣賞,二是教學,三是整理。《論語集解》的意思是:樂其善,故使重歌而後自和之。所謂"樂其善",就是從藝術欣賞的角度來講原因的。何晏自己很重容貌,當時人皆以為美貌非凡,可見何晏是很有感受力的人。邢昺說:“正義曰:此明孔子重於正音也。反猶重也。孔子與人共歌,若彼人歌善,合於雅頌者,則孔子欲重聞其音曲,故必使重歌也。邢昺的意思是孔子重視校正當時的樂曲,因為當時的樂曲是混亂的,因而孔子需要想再聽一遍曲子,才能確認,所以要讓人再唱一遍。朱熹呢?卻從藝術研究和學習的角度來談。他在《論語集註》中說:"必使復歌者,欲得其詳而取其善也。"取其善的意思,是孔子自己要學會"歌而善"的"善"。劉寶楠《論語正義》是從教學的角度來解釋的,即讓學生們熟練掌握:“反之者,冀其善益嫻熟,故使人倡,乃後和之也。"問題是,為什麼孔子的學生們不問問孔子為什麼這樣呢?或者,孔子為什麼不主動地向學生們講為什麼這樣做的?我不知道。 國慶08:07為什麼要“和之”呢?我們一樣不知道原因,學者們仍是各有各的猜測。一種推測是認為那符合人們交往的原則,即“禮”。皇疏引衛瓘雲:禮無不答,歌以和,相答也。其善乃當和,音不相反,故今更為歌,然後和也。衛瓘禮的原則是"答",而"善乃當和"就是"答",是依據"禮"的原則的,這樣才能夠鼓勵唱得好的人。邢昺認為孔子和之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欣喜的自然表現,二是對歌曲的意義有了深入理解,即學習收穫的滿足之情。他引《論語集解》說:“重歌既竟,欣之無己,故孔子又自歌,以荅和之也。”“審其歌意,然後自和而荅之”朱熹在《論語集註》中的看法與邢昺一致:而後和之者,喜得其詳而與其善也。"與其善"的意思,也是支持、鼓勵他人的"善"。歸納各家的看法,孔子和之的理由有三個:一是優美的演唱帶來的藝術享受,一是學習的收穫帶來的滿足,三是對他人的鼓勵。

那麼,論語的作者為什麼把孔子的這個習慣記錄下來呢?朱熹《論語集註》中說:此見聖人氣象從容,誠意懇至,而其謙遜審密、不掩人善又如此。蓋一事之微,而眾善之集,有不可勝既者焉,讀者宜詳味之。換句話說,朱熹認為小小的一個生活習慣,卻凝聚了孔子身上多方面的修養和美,因而學生們感佩良多,記錄了下來。這個良好的習慣,值得仿效,以發揚光大。

確實如朱熹所說,這一段中值得思考的東西很多。我所感慨的,首先是孔子生活的藝術化或者說藝術在孔子生活中佔據的重要地位。孔子的生活,不僅僅是求仁求善的生活,同時是求美的生活。結合論語的其他章節,我們可以更全面地理解藝術在孔子生活中的位置:孺悲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出戶,取瑟而歌,使之聞之。可見孔子自己是會演奏樂器的,而且把唱歌當成表達自己身體健康的外交語言。子於是日哭,則不歌。似乎孔子"不歌"是特殊情況,正常情況下孔子每天都是要歌的。孔門弟子,承襲了孔子的樂教傳統,甚至把樂教當成了教化普通人的手段:子之武城,聞絃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游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詩、樂都是藝術教育。可見藝術教育在孔子教學中的核心地位。

張弛弘弢:

因他人之歌善,夫子和之,甘當配角,好學也。

劉國慶:

在另一方面來說,孔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然後和之",這裡的"必"字,表達了孔子在生活中"與人為善",即鼓勵他人的良好表現,已經成了他的生活習慣,成了他人格的一部分。這樣,在孔子身邊,善行能夠得到不斷的鼓勵,自然善日長而惡日消,生活之美自然會日益呈現發展。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華夏禮樂傳統的美和力量。這種鼓勵他人為善的力量,正是創造美,弘揚美的力量。在今天這個禮崩樂壞的時代,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發現周邊人一點點善意善行,並"報之以李",每個人的身邊環境就能得到點滴而持續的改善,社會也就緩慢而穩定的進入良序。儒門傳統,不僅僅有本章那樣,孔子以禮鼓勵美的創造,還有詩經中美化報答這個禮的根本原則的詩篇。美的傳統與善的傳統互相支持,是我們文化的核心:《詩經·衛風·木瓜》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發言完畢,敬請各位師友斧正

王德巖:

@傅新營 @劉國慶辛苦! 本章無甚爭論,大家主要欣賞夫子藝術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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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習資料:

【論語正義】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樂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之。  o正義曰:孫氏奇逢《四書近指》:“聲比於琴瑟謂之歌。《史記》雲:‘詩三百,夫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如孫此說,是與人歌為教弟子樂也。合韶、武、雅、頌則善矣。《說文》:“咊,相應也。”今作和。偏旁移易。“子與人歌”,謂夫子倡,使人和之也。“反之”者,冀其善益嫻熟,故使人倡,乃後和之也。

【論語譯註】

7.32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譯文】孔子同別人一道唱歌,如果唱得好,一定請他再唱一遍,然後自己又和他。論語集註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和,去聲。反,復也。必使復歌者,欲得其詳而取其善也。而後和之者,喜得其詳而與其善也。此見聖人氣象從容,誠意懇至,而其謙遜審密,不掩人善又如此。蓋一事之微,而眾善之集,有不可勝既者焉,讀者宜詳味之。論語註疏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樂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之。疏「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表情]正義曰:此章明孔子重於正音也。反,猶重也。孔子共人歌,彼人歌善,合於雅頌者,樂其善,故使重歌之,審其歌意,然後自和而荅之。

《論語》共讀,善而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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