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內篇之齊物論》2.6

<2.6>

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是則知之。故曰,彼出於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說也。雖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聖人不由,而照之於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故曰,莫若以明。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馬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

萬物互相形成“彼此”:萬物沒有不是彼的,也沒有不是此的,從彼那一面就看不見此這一面,從此這一面才會瞭解自己。所以說,彼是由於此的對待而出現的,此也是因著彼的對待而形成的。彼與此是相對而生的,不過,它們同時並起也同時幻滅,同時幻滅也同時並起;同時可以成立也同時不能成立,同時不能成立也同時可以成立。順著說它們是,也要順著說它們非;順著說它們非,也要順著說它們是。所以聖人不採取上述觀點,而以自然之理來照明這一切,也就是順著狀況去做啊!此也是彼,彼也是此;彼也有一套是非,此也有一套是非。真的有彼此之分嗎?真的沒有彼此之分嗎?使彼此不再出現互相對立的情況,就你為道的樞紐。掌握了樞紐,才算掌握住圓環的核心,可以因應無窮的變化。

“是”也是一個無窮的系列,“非”也是一個無窮的系列。所以說,不如以清明的心去觀照一切。用手指來說明手指不是手指,不如用非手指來說明手指不是手指;用馬來說明馬不是馬,不如用非馬來說明馬不是馬。天地其實就是一根手指,萬物其實就是匹馬。

這一段提出“彼此”的概念,“彼”是對方,“此”是這一方,這兩個概念是相對的,也是同時出現的。“彼”與“此”是互相對立而生的指涉詞,兩者相反又相需,譬如一個母親生了孩子,“母子”的名稱就同時出現了。在語言表達上是如此,在是非判斷上也是如此。能夠化解分別心,才可把握道樞,並展現前面所謂的“以明”,以清明的心觀照一切。

莊子特別注意名家對當時的人的影響,名家代表惠施與公孫龍都在《莊子》中出現。所以在談到言論時,提出“指”與“馬”這兩句話,可用“共相”與“個體”的關係來解釋。譬如,用馬(共相,普遍的馬概念)來說明馬(個體,如白馬)不是馬,不如用非馬(如牛)來說明馬(個體)不是馬。因為後者一目瞭然,省去名詞的糾纏與詭辯的嫌疑。就像“白馬非馬”這句話,說對一半,白馬不等於馬,但白馬依然屬於馬。莊子希望人們不要陷於名詞之爭,所以說“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天地代表大,萬物代表多。但從整體來看,天地不過像一根手指那麼小,沒有大小問題;萬物也不過是一匹馬,沒有多少問題。大小多少都是相對的觀念,都因比較而來,例如人活到一百歲可說長壽了,但無法與活到八百歲的彭祖相比;一個小孩活了半年就夭折,卻比朝生暮死的菌蟲長壽。因此莊子希望能夠化解這些爭論。

莊子《內篇之齊物論》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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