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是「萬法平等」?

怎樣是「萬法平等」?

法華楞嚴講義 今天

怎樣是「萬法平等」?


025 法華經 方便品二

有些人怎麼樣都想不明白:我就是我,你就是你,他就是他,桌椅板凳就是桌椅板凳,泥巴瓦塊就是泥巴瓦塊,憑什麼說這些東西都是一個人一個念?所以祖師大德勸導把做夢的道理想明白。夢到我、你、他,夢到人、鬼、畜,夢到泥巴瓦塊、香蕉蘋果、黃金白銀。在夢中,從有情來講,各有心事,各有言說,各有動作;從無情來講,也各有形相,各有特徵。夢中還跟老爸撒嬌,還跟同學們說笑、跳舞,可是都是你一個人變出來的。

心法不可思議啊!你不能用世間凡夫的心態來觀照,這樣沒有辦法觀照,只有按照佛的開示來隨文入觀。許多人從做夢開智慧。那我們現在是不是也是在做夢啊?

諸佛到世界上來,叫作「夢中佛事,水月道場」。明白這個道理,夢也是我。你還以為夢是假的啊!如果我們做一個好夢,總是在天堂裡騰雲駕霧,最好這個夢永遠不要醒。你是不是大自在啊?夢也是真的。

沒有哪一法不是當人當下這一念。如果一個人一直都做好夢的話,他往生的時候不會落三惡道。甚至不會在人道,就在天道。為什麼?「八識田中強者牽」,他老是在天上騰雲駕霧,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氣。這種習氣在整個這個阿賴耶識裡佔有主導地位。一個人如果在平時總是行善積德,總是想好事,它做夢都會相應。

醒中夢中都是在自在快樂的境界的人,他死了以後一定是自在快樂的境界;如果在白天老是想勾心鬥角、做傷天害理的事,始終提心吊膽,做夢的時候也是心驚肉跳。所以惡習難改,善習難改,佛習、菩薩習是不是更難改啊?那是「金剛習」。

命自我立,上天堂下地獄全在我們怎樣把持好這一念心。心把持好了,口業、身業自然而然隨之而好。言為心聲,行為心使。《楞嚴經》講「修心」,心修好以後,那個修行才是真修行。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

這是佛的良苦用心啊!他日思夜想,就是要把這個法告訴大家。只有佛與佛才能「究盡諸法實相」,話中有話啊!這是使大眾生起一種好奇心。

諸法實相:就是「諸法如是、諸法阿彌陀」。「實」就是「如」,「相」就是「是」;「實」就是「阿」,「相」就是「彌陀」。沒有哪一法不是「阿彌陀」,沒有哪一法不是「如是我」。

一切的經典你只要把第一句話「如是我聞」搞明白了,你高枕無憂,你成就了。你就說「如是我聞,我現在什麼也不幹」,這是不是《妙法蓮華經》啊?「如是我聞,我現在什麼都幹」,這是不是《妙法蓮華經》?「如是我聞,我只知道吃飯睡覺」,是不是《妙法蓮華經》?統統是啊!如是我不聞,你一天十萬聲佛號都是白念,盤腿一盤幾萬年你都是修臭骨頭,是坐鬼窟窿!這都是祖師大德的教誨啊!

諸佛已「究盡諸法實相」;菩薩來講,可以進入「諸法實相」之門。入了這個門,你永遠不落三惡道,乃至十地等覺。但是要「究盡實相」,你還要修證,要把這個次第搞明白。

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

如是相:「相」即「不空如來藏」。比如我坐在這裡,有皮肉筋骨之相,有紅黃黑白之相,總有個相。

如是性:要解釋「性」必須先解釋「體」。按別教而言,「體」是無形無相的真實存在。比如,我在這裡講「一二三四五」,這就是「相」。在我沒有講、沒有想的時候,這個一二三四五在不在?在,就是「體」,它無形無相。那無形無相的「體」變成有形有相的「一二三四五」,就是「如是性」的這個「性」,它起這個妙用。所以這「十個如是」一開始就等於是總講,從根本上講。

為什麼把「相」放在第一呢?這是《法華經》所講,佛種從緣起。這個「緣」是有形有相之萬法,不通過「相」,我們在凡夫位不足以見「性」——由「相」而悟到「體」。注意!我們是倒過來走回頭路。本來是由「體」先現出「相」。但是由於眾生迷惑顛倒,所以倒過來從「相」上開始悟到「體」。這個「性」的智慧妙用,是不是緊隨「相」後啊?不隨「相」後,你到不了「體」。所以這「十如是」在開頭這三炮最重要,以此為基礎,對後七個如是作進一步的分別概述。

如是力:力,一般是在出現了有形有相的萬法之後,在作為「道種智」、「分別智」的基礎之上來分析。前面的「相、性、體」是從「根本智、真實智」上來分析,這後面來講已經進入了「方便智」來分析。

下面是「如是作」:「作」就是造業。那在我「作」之前,我「能作」的這個東西在不在?在,那就是「力」。比如我現在具備吃飯的力、穿衣的力、走路的力,但是我吃也好,不吃也好,穿也好,不穿也好,這個「力」是不是就存在啊?起心動念產生身口意三業,它現出來就是「作」。

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沒有「因緣」不能成「果」。「因」和「緣」都是「因」——「因」是「主因」,「緣」是「次因」;或者講「因」和「緣」都是「緣」——「因」是「主緣」,「緣」是「次緣」。一般把過去世之因叫「因」,今生世之因叫「緣」;或者把自己的因叫「因」,把外界環境之因叫作「緣」。

如是果:在「因」的當下就是「果」。但是要「報」呢,要待機緣成熟。比如說你殺雞,這隻雞被下飯菜,當下是不是就是果?那你殺雞的這個殺是不是因?「因」即是「果」,你將來也要變成雞被殺。你殺雞的當下這個因,就是你將來作為雞被殺的果,這是肯定的。也許到下一世,也許到下十世,哪怕是百世千世萬世,你所造之業、所作之因,都要作為果報現前,叫作「因緣果報」。

如是本末究竟:實際上就是「否定之否定」規律。它既有一個大的整體過程,又有無量漸進的過程。我們時時事事處處都處於「本末究竟」——否定之否定規律中。

所以第十個「如是」,也是對前面九個「如是」的概括總結。我們本來就是佛,這是「本」;由於我們的無明妄想而墮落為眾生,這就是「末」;當我們由眾生位回到佛的位置上去了,這叫「究竟」。所以眾生是對原本佛的一次否定。那麼究竟成佛又是對在眾生淪落位的一次否定,是不是第二次否定?叫否定之否定。

我們成了佛,還是不是原來的那個佛了?不是了。在「原始佛」之後,我們經歷了不同的時間、空間和萬法,吸收了經驗教訓而重新回到自在位置,所以叫「究竟佛」。看上去好像回到了原來那個自在的位置,好像與原來一樣,但是中間經過了不同的時間、空間和萬法。他把這個「後得智」跟「根本智」已經圓融起來了。所以對這十個法,我們是從縱向這個角度來看待一切萬法的演變規律。這第一步是打基礎。

第二個角度呢,我們再來看為什麼這每一個法都是講「如是」。「如是」就是幫助我們開智慧,「如是」就是講「如是我聞」。那麼為了講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把「如」解釋為「真空」,「是」解釋為「妙有」;「如」解釋為「阿」,「是」解釋為「彌陀」;「如」解釋為我們的真心,這個「是」解釋為我們的假名、俗名、俗相;「如」解釋為道理的「理」,「是」解釋為事情的「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世雄不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

佛力無所畏,解脫諸三昧,及佛諸餘法,無能測量者。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

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果,我已悉知見。

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

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

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諸佛弟子眾,曾供養諸佛。

一切漏已盡,住是最後身。如是諸人等,其力所不堪。

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

正使滿十方,皆如舍利弗,及餘諸弟子,亦滿十方剎,

盡思共度量,亦復不能知。辟支佛利智,無漏最後身,

亦滿十方界,其數如竹林。斯等共一心,於億無量劫,

欲思佛實智,莫能知少分。新發意菩薩,供養無數佛。

了達諸義趣,又能善說法。如稻麻竹葦,充滿十方剎。

一心以妙智,於恆河沙劫,鹹皆共思量,不能知佛智。

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恆沙。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

世雄不可量:「世雄」是佛的別號之一。「世」包括世出世間,「雄」是表一種殊勝的氣氛,世出世間一切法無不通達,叫「不可量」。

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下位不知上位,自位不知他位。在某些情況之下,上位也不一定知道下位,因為你還沒有圓滿,除非你究竟成佛。

本從無數佛:再次強調,並不是僅僅指已經成就的無數諸佛。「本」,圓滿之佛對十法界一切萬法皆能刻骨銘心證得為自己的一個本體,無所不通。

具足行諸道:無量萬法各有各的門道。

這裡的「甚深微妙法」,仍然從時間上、空間上來解釋。「微妙」就微妙在「如是我聞」,這是「本」。無形無相的那個真實存在就是我,進而體會到有形有相的萬法也是我,進而再體會到無形無相當下即是有形有相,有形有相當下即是無形無相。

難見難可了:難見,是指以肉眼凡夫心難見;難可,見都不能見,很難認可;「了」解決問題。比如說拳頭變現為手掌,你眼睛能不能看到拳頭啊?不能,叫「難見」。他不認可手掌就是拳頭,就不能了生脫死。

當我們明白了——眼見手掌,心見拳頭;眼見拳頭,心見手掌,這就是「明心見性」。哦,手掌拳頭都是一啊!你是不是心態轉變就自在了?這個手掌是不是就可以變成錘子,變成剪子,變成木排,變成個九?這千變萬化都是拳頭啊!那麼既然都是拳頭,這個錘子是不是剪子啊?剪子當下是不是這一塊布啊?

十法界一切萬法有沒有哪一個不是哪一個啊?都是一個人吶!當下釋迦牟尼也是我,阿彌陀佛也是我,豬八戒白骨精也是我,牛馬豬羊也是我,人民幣是不是我?牛屎狗糞是不是我?都是我,都是一個念變出來的。

可是我們在迷惑顛倒中,硬是作分別:這是我,那是他……而且互相傷害,不免六道輪迴。所以這個「難見難可了」,我們「見」了沒有?「可」了沒有?「了」了沒有?那麼我能見、能認可,是不是就能了了?

所以按照《法華經》《楞嚴經》圓頓大法:只愁悟,不愁證;只愁見、只愁可,不愁了。明白這個道理,你當下了生脫死。

道場得成果:一切時間、一切空間、一切萬法,無非「道場」,這是成究竟圓滿之佛。

我已悉知見:這個「我」既可以理解為釋迦牟尼,又可以理解為我們的本來面目。這個「我」遍於十方三世一切萬法,小我與大我圓融為一個本體。我已悉知見:「悉」全部知道,「見」就是證果成就。

如是大果報:講到底就是一個「如」,一個「是」。「如」是「一」,「是」是「無量」;「如」是「性」,「是」是「相」。性相一如,理事不二,一多無礙。「大果報」就是「成就」。「大」就是我們的真心本來面目;

這個「果」一般地是理解為「菩提果」和「涅槃果」這兩種功德圓滿。「菩提果」是從「心法」上、從智慧上來看;「涅槃果」是從「色法」上、從身相上來看,統統具足圓滿。

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

「種種」是無量,「性相」仍然是講「如是」之義。「相」是「是」,「性」是「如」,「種種性相義」也就是「種種阿彌陀義」。盡虛空遍法界就是一個「阿彌陀」,沒有哪一法不是「阿彌陀」,所有的「阿彌陀」又是一個「阿彌陀」;牛阿彌陀、豬阿彌陀、狗阿彌陀、泥巴阿彌陀都是「阿彌陀」;泥巴阿彌陀也是豬阿彌陀,豬阿彌陀也是狗阿彌陀,狗阿彌陀也是人阿彌陀,阿彌陀也是阿彌陀。

大小多少、香甜苦辣、是非好壞,都是一個東西。一加一等於二,對不對啊?七加八等於九千,對不對?七加八等於九千也是對的。那錯誤的東西是不是也是你的心吶?所以這是不講道理的道理。

所以你抓住「種種性相義」,即是抓住一個總,無非是「阿彌陀」,無非是「如是我聞」。你「聞」了沒有?你把這個道理搞明白了,你修一切法門皆能成就,這叫「平等法」,萬法平等;你不把這個道理搞明白的話,修一切法怎麼修都不能成就,這也叫「萬法平等」。你沒有這個前提來講萬法平等,你是行邪法、你是打口頭禪、打官腔,誤導眾生。

「萬法平等」,能平等嗎?不能把「萬法平等」作為一個口頭禪。我們講《法華經》是無上大法、心地法門,你講《地藏經》也是萬法平等,你是謗佛謗法。只有把「如來藏」道理搞明白了,你可以講《地藏經》也是《法華經》,這個茶杯經也是《法華經》,你這個才對了,那是萬法平等,否則你開不得口。

——本文摘自印廣門清法師《法華經》講記第三次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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