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是“給”的還是“要”的

日常實施招聘時,在面試交流環節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景,當一切談罷,只剩薪酬時,要麼我會問應聘者,期望待遇多少?要麼應聘者會主動問我,公司能給多少待遇,還有甚者,還沒了解工作的具體內容及企業的相關情況就先問待遇如何?一付看錢辦事的樣子,讓我一下子就沒了興致。

薪酬是“給”的還是“要”的

薪酬是“給”的還是“要”的成了我思考的一個問題。

作為應聘者一定要清晰,一家規範的企業,除特聘人員外,一般人員的薪酬標準都是相對固定的,也就是說不是你想“要”多少就能得到多少。像我們企業對應屆畢業生,中專待遇多少、大專待遇多少、本科待遇多少、碩士待遇多少都是明碼標價的,基本上沒得談,對於銷售經理底薪也基本是明碼標價的,也沒得談,最多考慮一下學歷與工作年限,有個100、200左右的差異。而對於一家規模較小、管理不夠規範、老闆一人說了算的企業來說,薪酬基本上是“要”的,這樣問題就出來了,你是選擇一家規範的企業,接受最初“給”的待遇,獲取持續的發展,還是選擇一家給得起待遇的企業,但朝夕不保,隨時可能失業或被迫離開。我想很多人在看了這段話後會毫不猶豫選擇前者,但往往現實中很多年輕人容易選擇後者,這與當代年輕人“月光”、“享受”、“追求一時滿足”、“即時享受”的心態是分不開的。

進入一家企業後,經過一年又一年,當初同時進來的學生都已在各自崗位獨擋一面,這時問題又來了,年底企業都要漲工資,給誰漲、不給誰漲是員工“要”的,還是企業“給”的?答案更是肯定的,一定是企業“給”的,但給的依據是員工在過去一年中的表現情況,績效如何?能力提升如何?工作態度如何?團隊協作如何?等。而在這些方面都表現平平的員工,僅是因為物價上漲了、別人漲工資了、要結婚、生子了、要買房還貸了而要企業漲工資,企業的答覆一定是肯定的——好好努力工作,各方面表現達到晉升要求時自然會加薪、晉爵,明白的員工會回去好好努力,爭取被加薪,“軸”的員工要麼選擇離開、要麼抱怨度日,一年過去後還是沒理由被加薪。所以薪酬是“給”的而不是“要”的。

對於一些有一技之常或管理經驗豐富者,屬企業稀缺之人才的,就可以“要”待遇了,而通常這樣的人也都有自知之明,絕不會漫天要價,壞了行規,他們更明白合情、合理才是道理、才能談成,否則也只能是被人“敬仰”的人才。

個人認為如果企業平臺好,即使待遇沒達到最理想狀態,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因為對於年輕員工來說,發展才是第一位的,有了發展才會有持續上升的薪酬,發展與薪酬之間就像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糾結,想得開的人就會放下眼前 一時得失,先做好人、做好事再求待遇,而往往這樣的人不等他求,企業就已經給了,除非這家企業根本就不想留住人才。

總體來說,個人認為,薪酬還是別人“給”的,自己“要”大部分可能要不來,即使要來也有可能並不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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