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栽了!員工虛假病假騙公司被判刑!

員工購買虛假病假材料,騙領工資,結果被判刑了……還嫌事不嚴重?收藏好,以後再遇到偽造病假的情況,甩給他看!

小周於2017年8月入職天津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從事營業員工作,在就職期間,小周採用向公司提供偽造的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診斷證明書和相關病情病歷的手段休病假,騙取天津國美電器有限公司依照規定向其發放的工資及繳納社保費、公積金共計19640.45元。

2017年11月,公司以小周非法佔有,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請求對小周採取刑事處罰。

一、買賣虛假病假材料承擔何種責任?

病假條屬於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文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醫生若開具假診斷證明,不僅違背了醫德,還觸犯法律,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勞動者提交虛假病假材料,如何破解?

用人單位一旦發現員工提交的請病假資料有可疑之處的,一定要進行核實,主要的核實手段有以下幾種:

通過與醫院的核實,首先可以確定病假單是否為醫院開具。另外,有些員工認識醫院的某些人員,可以接觸到病假單,但該些人員並非執業醫師,填寫的病假單當然不具有法律效力,通過到醫院的核實,也可以確認是否為該醫院的正式執業醫師所開具。

即使核實的結果該病假單形式上完全合法,企業也可以對醫師一次性建議的休息天數進行合理地質疑。例如普通的感冒,如建議休息10天則顯然屬於不當的建議,可以向醫院的醫務科甚至衛生部門的醫政處進行投訴。另外,也可以通過向開具病假單的醫師進行詢問,側面瞭解員工病情的嚴重程度,對相關病情進行正確瞭解,以判斷員工的病假申請是否合理。

(2) 登錄官方網站查詢

登陸國家衛計委的網站,頁面下方有一個執業醫生,點擊進去,然後輸入所要查詢的醫生名字、所在醫療機構名稱、所在省份,然後點查詢,可以查詢到醫生的執業機構、執業類別、執業範圍等,以此辨別病假條是不是職業醫師開具。

對於可疑的病假員工,企業還可發函要求員工至指定醫院接受複查。對於企業是否有權要求病假員工至指定醫院複查,法律界尚存在著爭議。因此,我們並不建議員工不接受企業的複查要求就直接認定員工為虛假病假,而是可以在通知書上明確員工在至指定醫院接受複查之前由於無法核實病假的真實性,將暫停發放病假工資,等核實後再行補發。

三、小薪有話說

“病假條”是醫院對患病職工建議休假的證明,無論何種原因,向單位提交“假病假條”都是不誠信的行為,該行為一旦被查出,員工可能面臨被開除的風險,希望各位員工切勿因小失大。同時,單位在員工休假和日常考勤制度的管理上,也應該更加主動、更加人性化,保障員工能夠充分享受休息休假權,而非讓員工必須通過作假的方式才能得到休息或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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