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宴:黑暗程度僅次於滿清的明朝,為什麼有這麼多無腦鐵粉


文史宴:黑暗程度僅次於滿清的明朝,為什麼有這麼多無腦鐵粉


朱元璋對臣民除了在人身方面進行各種控制之外,還在精神上加上枷鎖,因為只有精神上的控制才會讓奴隸握成拳頭的手自行鬆開。除了必須朱元璋洗腦的《大誥》之外,敢娛樂的、有信仰的都要面臨殺身之禍,而且因為明初刑罰的殘酷變態,連死都死得慘不堪言。


文史宴:黑暗程度僅次於滿清的明朝,為什麼有這麼多無腦鐵粉


不認真學《大誥》的,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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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洪武年間,你每天的生活都會被安排的井井有條。在農忙之時,一大清早,你就會被隊長喊起來幹活,朱元璋規定“每村置鼓一面,凡遇農種時月,五更擂鼓,眾人聞鼓下田”,並且安排人員對你的勞作進行監督,想要偷懶,那是不可能的,通過這一規定,務農成為了你必須履行的責任,而村民在監督管理下除了埋頭苦幹也無法有其他的想法。


在農閒之時,就是你提升政治素養的最好時機了。朱元璋為了讓天下臣民更好地學習和理解皇帝的思想,親自編寫《大誥》系列圖書,規定“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家家戶戶在農閒時都必須學習。《明實錄》記載:“令民間子弟於農隙之時講讀之。”


按照朱元璋的描述,這套《大誥》是“臣民之至寶”,並且下令“敢有不敬而不收者,非我治化之民,遷居化外,永不令歸。”而且三令五申,再三強調,“凡朕臣民務要家藏人誦,以為鑑戒。倘有不遵,遷於化外,決不虛示。”如果膽敢對這本書不尊重,不認真學習,那就不配做大明朝的臣民,要把你遷往邊關之地。


同時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理解學習,還安排老師進行講授。為了檢驗學習效果,朱元璋還安排了抽查背誦,要求“大的小的都要知道,賢的愚的都要省得”,要是問到了,不知道,那就是“長幼都得治以罪”。


更有意思的是,誰要是犯了罪,家裡要是有這本《大誥》就可以罪減一等,要是沒有就罪加一等,皇帝的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臣民的生命也變得毫無尊嚴。於是在朱元璋的主導下,全國上下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學大誥運動,大明王朝的所有臣民都成了朱元璋的忠實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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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一頁就可以體驗到《大誥》的森然


除了學習大誥外,朱元璋認為還需要發揮榜樣的力量,於是在各鄉各村設置“旌善亭”,用來表彰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而村民們每個月的初一和十五都要去“旌善亭”集中學習,由村裡有聲望的老人來宣傳講解天子的精神和政策。


為了鞏固老百姓的思想基礎,朱元璋又於洪武三十年提出了一套說辭——“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為”,這二十四字被稱為“聖諭六言”。為了讓民眾熟讀並背誦,還在村中安置臥碑,將“聖諭六言”刻上去,以期時時刻刻都能教育百姓。


除了這種固定廣告宣傳,朱元璋還別出心裁的設置出流動廣告位。讓村裡老人手搖著銅鈴,在村裡來回巡視,同時高呼著“聖諭六言”,這樣的流動宣傳每個月會有六次。在高頻次的宣傳教育下,人們在潛移默化中被皇帝馴化。


大明人不準娛樂,不然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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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明,你的娛樂活動是有限的,你的個人愛好是不允許的,甚至於參加娛樂活動也是一件高風險的事。


要是哪天你心情特別好,於是興高采烈地找了個酒館喝點小酒,嘴裡哼著小曲,這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在洪武朝,是要被抓起來,頭朝下懸掛著,然後灌你三天的水將你折磨死。那要是在家和朋友喝喝酒吹吹牛,分析分析天下大事呢?不好意思,發配充軍。


談遷對此描述道:“聞國初嚴馭,夜無群飲,村無宵行,凡飲會口語細故,輒流戍。即吾邑充伍四方至六千餘人,誠使人凜凜,言之至今心悸也。”就因為喝酒吹牛,六千多人都被充軍。


在南京朱元璋還建了一座逍遙樓,把那些喜歡養鳥、和別人下棋博弈的人都抓起來,關進逍遙樓,活活餓死。


在大明,你是不可以紋身的,違者就要發配充軍。如果很不幸你入伍了,那麼變態的規矩就更多了。唱歌,把你舌頭割了;下棋,把你手砍了;踢足球,把你腳剁了。你可不要以為這是嚇唬人的,有一個府軍衛千戶喜歡吹簫,結果將他上唇連同鼻尖一起割了;龍江衛有個叫伏顒指揮,和同事一起踢足球,結果被砍了右腳,全家發配雲南。官吏尚且酷刑,百姓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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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不允許百姓娛樂

每天只幹活就行了,要啥自行車?


既然不讓大家參加這些娛樂活動,那麼總得搞點花樣來滿足大家的消遣需求。少量“教化戲”便應時而生。戲劇內容只能宣揚“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及歡樂太平”,戲劇演員不能扮演帝王將相、忠臣義士,不符合朱元璋需要的戲劇是嚴厲禁止的,其他題材的戲劇也禁止表演,如果膽敢違反,就會遭到相應的懲罰。


除了信仰朱元璋,不許有別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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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著“明王出世”、“彌勒降生”這類民間預言才坐上皇位的朱元璋,深知這些預言的危害和影響力。因此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不允許有危害朱明王朝統治的預言、組織、信仰的出現。“有稱白蓮、靈寶、火居,及僧道不務祖風,妄為論議沮令者,皆治重罪。”對這些有可能威脅統治的宗教、信仰進行全面清查和打擊,並且將這些命令通過律法的形式來強制執行。


《大明律》規定:“凡師巫假降邪神、書符咒水、扶鸞禱聖、自號端公、太保、師婆、及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或隱藏圖像、燒香集眾、夜聚曉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從南宋就開始盛行的大明教,因為犯了大明王朝的忌諱,被打成邪教,導致教堂被毀、資產沒收、教徒被逐。而對於那些潛在威脅者,朱元璋更是不肯放過。


洪武二十四年,寧波府有僧人自稱是白蓮教徒,朱元璋知道後將他們逮捕至京,然後處死。更有意思的是,寧波以前叫明州。


在佛教道教這些老牌宗教的管理上,朱元璋也一併奉行寧肯錯殺,絕不放過的政策。朝廷頒佈相關法律限制僧人、寺院的數量,並且對於出家有嚴格的限制,不僅要取得政府的同意,還需要考試合格,同時還對僧人的活動範圍有所限制。這樣一來,最能夠影響民眾思想的宗教也無法產生任何威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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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過和尚的朱元璋很討厭和尚

他討厭除自己子孫和個別朋友之外的所有人類


輕罪重罰,刑罰極度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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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明,奉勸你好好聽話,一定要做良民,沒事就在家背背《大誥》,如果犯了法,那麼代價是很大的,明代的刑罰極其重,朱元璋自己都說:“奈何胡元以寬而失,朕收平中國,非猛不可。”《明史》對此描述道:“太祖懲元縱弛之後,刑用重典。”所以在對待違法犯罪之人,朱元璋向來都是心狠手辣。


以盜竊財物為例,唐宋元朝最嚴重的就是流放,而明朝最嚴重的判處絞刑。在這些變態政策的摧殘下,有百姓被逼上梁山,朱元璋對此是零容忍,一概採用暴力手段解決,殺無赦。


洪武五年,南海有名“黑鬼”者聚眾起事,後來逮捕三百七十餘人,盡殺之。洪武十四年,潮州府程鄉縣“盜賊發”,於是四十多人人頭落地。


朱元璋的殘暴不僅體現在量刑上,更體現在刑罰種類上,清代法學家沈家本曾說:“大誥所諸峻令、族誅、凌遲、梟令,以尋常過犯與叛逆、賊盜同科,刖足、斬趾、去膝、閹割,既永久廢之肉刑,而斷手、剁指、挑筋,更非古肉刑之所有,等古所未有之刑;又或一身而兼數刑,或一事而株連數百人,皆出於常律之外。”


總之,作為大明朝的一個普通百姓,你是沒有話語權的。乖乖聽話,好好奉獻是你唯一的出路,哪怕大明虐你千百遍,你依舊要待大明如初戀。


專業之中最通俗,通俗之中最專業

熟悉歷史陌生化,陌生歷史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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