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國之亂:晁錯的指責莫須有?吳王劉濞的三宗罪,不削不行

公元前154年,吳王劉濞發動七國之亂,這是西漢建朝以來不可避免的一次地方割據與中央爭奪統治權的戰爭。這次內亂以中央勝利結束。事件的起因是因為晁錯向漢景帝提出:

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認為藩王造反是遲早的事情,早削晚削都一樣,早點削還能把威脅扼殺在搖籃當中。

七國之亂:晁錯的指責莫須有?吳王劉濞的三宗罪,不削不行

根據《史記》記載:今吳王前有太子之郄,詐稱病不朝,於古法當誅,文帝弗忍,因賜几杖。德至厚,當改過自新。乃益驕溢,即山鑄錢,煮海水為鹽,誘天下亡人,謀作亂。晁錯認為吳王會造反的理由一共有三點:漢景帝太子時期打死了吳王的太子,吳王心有不滿,稱病不上朝,不遵藩王禮儀;依仗地理優勢,鑄錢、煮鹽,富可敵國;免除百姓賦稅,招納亡命之徒,收買人心。

七國之亂:晁錯的指責莫須有?吳王劉濞的三宗罪,不削不行

事實上,僅憑以上三點就把吳王列為眼中釘、肉中刺,吳王劉濞確實有點可憐!

漢景帝打死吳王太子,吳王不遵守藩王禮儀

根據《禮記·王制》記載: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到了西漢時期,朝見時間雖然有所改變。然而,諸侯朝見天子卻是身為諸侯應盡的基本禮儀。根據《史記·吳王濞列傳》記載:吳王由此稍失籓臣之禮,稱病不朝。京師知其以子故稱病不朝,驗問實不病,諸吳使來,輒系責治之。吳王恐,為謀滋甚。吳王劉濞自太子死後,就不再遵守藩王禮儀,稱病不再進京朝見天子。晁錯就是以這個理由認為吳王有謀反之心。

七國之亂:晁錯的指責莫須有?吳王劉濞的三宗罪,不削不行

根據《史記·吳王濞列傳》記載:孝文時,吳太子入見,得侍皇太子飲博。吳太子師傅皆楚人,輕悍,又素驕,博,爭道,不恭,皇太子引博局提吳太子,殺之。吳王太子因為與漢景帝下棋時發生了爭執,漢景帝因為忍受不了以下犯上的行為,將其殺死。小孩子不懂事就算了,大人卻也不懂得辦事。同是劉姓一家,漢景帝將吳王太子打死,漢文帝卻將吳王太子的屍體送回吳國,讓吳王氣得說:“天下同宗,死長安即葬長安,何必來葬為!”

事實上,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中央理虧,吳王劉濞是個受害者。自己的孩子死在長安,漢文帝包容漢景帝就算了,還將屍體又送回吳國,發生這樣的事情難道讓吳王劉濞一點情緒都沒有麼?或許,吳王如果沒有一點抱怨才是更可怕的,一個人什麼都能忍的時候就說明他已經下定了決心做某件事!吳王不管是什麼態度,中央都不會容得下吳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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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仗地理優勢,鑄錢、煮鹽,富可敵國

根據《史記·平淮書》記載:至孝文時,莢錢益多,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令民縱得自鑄錢。允許百姓私自鑄錢是中央允許的,吳國境內有豫章郡的銅礦山而又臨海,如此便利的地理優勢難道放棄麼?

除了吳王劉濞,還有一個人也是因為擁有銅山富甲一方,他就是鄧通。根據《史記·佞幸列傳》記載:賜鄧通蜀嚴道銅山,得自鑄錢,“鄧氏錢”布天下。其富如此。鄧通沒有什麼本事,因為善於奉承,受到漢文帝的寵愛,有人預言他會貧餓而死,漢文帝就賜給他蜀郡嚴道的銅山,鄧通得以富甲天下。

七國之亂:晁錯的指責莫須有?吳王劉濞的三宗罪,不削不行

漢初期實行無為之治的政治理念,其目的就是為了與民休息。無論鄧通還是吳王,都只是利用手中的資源及依照中央的政令行事罷了。然而,吳王卻因此受到中央的懷疑,確實有點可憐!

免除百姓賦稅,招納亡命之徒,收買人心。

根據《史記·吳王濞列傳》記載:然其居國以銅鹽故,百姓無賦。卒踐更,輒與平賈。歲時存問茂材,賞賜閭里。佗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予。如此者四十餘年,以故能使其眾。

這句話的意思是吳國境內有礦山,十分富裕。所以,吳王就免除了百姓的賦稅,士兵服兵役還給發代役金。每年在一定時候去慰問有才能的人,給平民賞賜。其他郡國法吏要追捕的逃犯,吳王收容,讓這些人在本國內生存。

七國之亂:晁錯的指責莫須有?吳王劉濞的三宗罪,不削不行

分封制下,諸侯國需要遵守藩王禮儀同時擁護中央。其實,諸侯國是各自為政,這就造成了某國的條件好、制度好就會驅使百姓前往。吳國因為富裕,身處別的地區的百姓願意往吳國去又有什麼錯呢?

動機、實力、行動

晁錯指責吳王的話確實有莫須有的意味,這裡不得不替吳王劉濞報一聲不平。

歷史上以莫須有罪名被處死的人,最冤枉的應該是南宋抗金英雄岳飛。岳飛之死,就是因為具備謀反的動機、實力、行動。

七國之亂:晁錯的指責莫須有?吳王劉濞的三宗罪,不削不行

岳飛一生希望北伐中原,恢復國土,宋高宗趙構卻是希望議和,理想抱負不能實現,岳飛多次歸鄉,這在朝廷眼中就是謀反的動機。

岳飛依靠自身的人格魅力,組建岳家軍,積極抗金,保住了南宋的半壁江山,岳飛是南宋中興四大將之首,擁有謀反的實力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岳飛在勸諫宋高宗立儲,本意是為了大宋江山的穩定,破壞金人扶持偽政府的陰謀,但是放到趙構的眼裡卻是武將議政,有了謀反的行動。(這裡只是闡釋一下原因,並不是要拿吳王和劉濞相提並論

七國之亂:晁錯的指責莫須有?吳王劉濞的三宗罪,不削不行

吳國境內擁有銅山、臨近大海,藉助區域優勢發展經濟。因為富裕了,所以減免賦稅,人民可以安居樂業,百姓願意前往。吳王雖然不遵守藩王禮儀,也是因為吳王害怕前往京城被殺。這三點本無什麼過錯。但是,在晁錯及中央的眼中就是坐實了謀反。

漢景帝殺死吳王太子,漢文帝處置不公,殺子之仇,這是吳王謀逆的動機;依仗地理優勢,鑄錢、煮鹽,富可敵國具備謀反的實力;免除百姓賦稅,招納亡命之徒,收買人心,擁有謀反的行動。動機、實力、行動全都具備,朝廷又豈會放過吳王劉濞?

《史記》《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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