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限售鬆綁政策成"三日遊" 青島堅持"房住不炒"

4月14日,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辦的“青島網上房地產”發佈新版的《“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明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繼續執行限購、限售政策。


限購限售鬆綁政策成


部分新購住房仍需滿5年上市

4月10日晚間,青島網上房地產發佈《“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簡稱“舊規”),其中限購、限售政策出現鬆動,引發市場關注。

限購限售鬆綁政策成

舊版“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活動規則。圖片來源青島網上房地產截圖

限購限售鬆綁政策成

4月14日,該網站再次發佈發佈新版的《“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網絡房展”活動規則》(簡稱“新規”),稱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繼續執行限購、限售政策。

新版“2020青島百日萬店消費季“活動規定。 圖片來源青島網上房地產截圖

對比新舊兩版規則,新京報記者發現,新規取消了“在青島市工作、符合人才條件的,首套購房不受戶籍和個稅、社保繳納限制。符合落戶條件的在校大學生辦理落戶手續後,可享受青島市戶籍人口購房政策。因外出求學,戶口自青島市遷出並能提供目前在讀學校證明的,可享受本市戶籍人口購房政策。”

新規還取消了“對由於繼承、拆遷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僅佔部分共有份額的,不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舊規曾規定“鼓勵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購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並辦理買賣合同網籤備案後或委託中介機構代理銷售並辦理委託代理合同網籤備案後,即可對新購住房的買賣合同予以網籤備案。”而新規改為“出售原有住房新購住房的,新購後家庭擁有住房不應超過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應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同時明確要求,2018年4月18日之後新購的住房仍需執行滿5年上市的政策。”

同時新規明確,依法登記備案的非青島市戶籍承租人申領居住證後,可以按照規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青島市按照有關規定接受義務教育。

業內:各地新政不應違背“房住不炒”原則

對於青島此次調整規則,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最近一個多月,全國已經有包括海寧、廣州、濟南、寶雞、駐馬店等多個城市出現了政策一日遊,而青島出臺的限售與限購政策寬鬆只維持了3天,就出臺了新版政策,這體現地方救市的期望。

張大偉認為,疫情下,宏觀經濟變化,過去過嚴的房地產調控的確應該有所調整,特別是在符合房住不炒的原則下,針對剛需和改善應該出臺一定的政策,這不違背樓市調控原則,也不會對市場帶來太大影響。上述政策雖然體現出樓市“一城一策”,但各地針對本地樓市出臺政策依然過於隨意,部分政策明顯觸碰了政策底線,違背了“房住不炒”的大原則,預計後續依然還會有更多的城市會試探政策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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