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工資待遇差別,實行並軌制,你會贊同嗎

取消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工資差別,這種說法本身就是錯誤的。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效益好工資就高,效益差工資就低。而事業單位承擔的是公益服務職能,即使是原來承擔的生產經營職能,也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予以劃轉,實行事企分開,改革後事業單位不再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也不再成立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

就目前來看,企業在職人員的平均工資,是要遠遠大於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尤其是在國企、央企等單位,不要說各大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領域,也不要說菸草、石油、電力、通訊等壟斷行業,即使是普通的國企、央企,只要績效不是太差,經營能力不是太弱,其工資收入都要比事業人普遍要高。更何況,經營能力弱、生產效益不好的國企、央企,基本上都改制的差不多了。事業人員除了一二線城市以及經濟收入狀況良好的地區,其他地方事業人員的工資,每月都在三四千元,增長的幅度也極其有限。就是和企業一般職工都不能比,更不用說實行年薪制的企業中高層領導幹部了。

企業和事業單位真正要並軌的,是養老保險制度。目前,黨政機關裡面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事業人員,執行的是機關事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執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由於企業主要是效益工資,和機關事業單位個人工資構成有著極大的區別,在“五險一金”的實際繳納數額上,也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在退休後,企業和機關事業人員的養老金的保障性不同。從目前基本養老金的改革來看,到2024年,企業和機關事業人員養老金並軌調整就可以完成,到時候退休工資差別就可以完全消除。

取消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工資待遇差別,實行並軌制,你會贊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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