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北京拆遷律師:棚戶區改造,被拆遷人的3大權利

北京拆遷律師:棚戶區改造,被拆遷人的3大權利

一、合理的拆遷補償

棚戶區改造是政府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根本目的是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兼顧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但是現在一些地方藉著棚戶區改造的名義對正常的社區進行商業開發,打上了棚戶區改造的名義,拆遷補償也就低了很多。

一些地方灌輸棚戶區房屋不值錢的想法,給被拆遷人很低的補償價格,被拆遷人如果不瞭解法律和國家政策,很可能就稀裡糊塗地在補償協議上籤了字。實際上房屋的價值不是由政府或者項目來決定的,而是參照房屋本身的市場價值來決定的。

房屋拆遷補償要包括房屋價格和土地區位價格,安置費,搬遷費,過渡費,停產停業損失等。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基本的原則也是拆遷之後的生活水平不能低於拆遷之前的生活水平。

二、拆遷補償價格評估的參與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決定。房屋評估是確定房屋價值的重要程序,一般最終的補償標準都是建立在評估價格上的,所以評估程序尤為重要。

在一些地方,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中評估程序黑幕重重,地方上的評估公司受地方政府的干預,評估結果也讓被拆遷人難以接受。因此,只要評估結果和房屋的實際價值相差懸殊,被拆遷人一定要充分行使自己的複核和申請重新鑑定等權利。

三、徵收補償方案的參與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被拆遷人要及時瞭解拆遷工作進展,在拆遷的每個環節都要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充分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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