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共讀,利 、命、仁

【共讀內容】

9.01 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導讀學者】

盧興:南開大學哲學學院 副教授

孫欽香: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 研究員

【共讀筆記】

丁躍偉:

【論語晨讀】第849天

盧興:

感謝各位同道。今天分享9.1

9.1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本章雖然短,但爭議很大。

最常見的解釋是:孔子很少談及功利、命運和仁德。——在這種解釋中“與”作為連詞。

但這種解釋難以說明的問題是,《論語》中“命”出現了8次,“仁”出現了109次,怎麼能說“罕言”呢?

於是就有注家進一步解釋,以圓其說,如 (1)鄭玄“希言命與仁者,為民不可使知也。” (2)何晏:“寡能及之,故希言也。” (3)程頤:“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 (4)阮元:“所謂罕言者,孔子每謙不敢自居於仁,亦不輕以許仁也。……今《論語》夫子言仁甚多,則又群弟子記載之力,凡言仁皆詳書之,故未覺其罕言爾。” 我認為,這些說法都比較迂曲。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古漢語中很少連用兩個“與”來作連詞,如果孔子要表達這個意思,一般是:”子罕言:利、命、仁”。 這種與句式類似的在《論語》中出現很多,如:子之所慎:齊,戰,疾。(述而7.13)子不語:怪,力,亂,神。(述而7.21)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7.25)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9.4)孔子曰:“侍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季氏16.6)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季氏16.7)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季氏16.8)

由此可見,“與”作為連詞並且連用兩次的情況是《論語》裡極其少見的情況。這種解釋既不合乎語法,也不合乎實際。

因此比較合理的解釋是“與”作為動詞,讀去聲,“讚許”、“推崇”之意,整句以“利”為斷句,意思是:孔子很少談到功利,卻承認命運、推崇仁德。皇侃:“與者,言語許與之也。”史繩祖:“蓋子罕言者獨利而已,當以此句作一義。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與,此句別作一義。與者,許也。”

還有一種解釋:兩個“與”字含義不同:前一個是動詞“讚許”之意,後一個是連詞“和”之意。——這種解釋雖然通,但是同樣的“與”字、同樣的語言結構,竟然詞性和含義都不同,也很難說服人。

“仁”無疑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範疇,也是孔子對於中國思想史的最大貢獻。

以上是我依據前人註解的一些個人看法,歡迎各位同道批評。

@孫欽香 請孫老師指點!

孫欽香:

今天這一章如何斷句是個關鍵,盧老師已把歷代各家註解評論過

馬震宇:

[強][強][強] 孔子倒是很少說教利、命、仁(論語中);學生不問老師不長篇大論;論語裡大體都是他人問,孔子根據實際情況回答。

劉國慶:

謝謝各位老師的導讀,我說幾句個人看法,敬請各位師友指正[抱拳][抱拳]

本章有兩種解讀方式,一種是“子罕言利與命與仁”。翻譯過來是:孔子很少說利、命、仁。另外一種解讀是“子罕言利,與命與仁”,翻譯過來就是“孔子很少談到利,卻贊成命和仁。”根據論語中大量談到“仁”、“命”的段落,我們認為後一種解讀可能更符合孔子的本意。但因為是弟子們根據對孔子行為的回憶概括出來的,並沒有提到為什麼,因為我們需要理解孔子對利、命、仁的看法,以及對利與命、仁關係的看法。利在論語中出現的次數有六次,確實不多,可以稱得上是“罕言”了。出現的時候有兩個截然不同的含義,一是利益的利,一是鋒利的利,我們只討論與本章意義一致的利,即利益的利。即使是從這六條材料來看,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孔子對“利”的看法了: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這裡的君子小人,應該理解為有位之人和無位之人,即從政之人和立業之人。從政之人,應該懂得正義,立業之人應該懂得利益。對於從政的人來說,如果追求利益,那就是與民爭利。掌權之人追求利益,就像足球裁判下場踢球一樣,自然會讓所有參賽球員反對,傷害正常的比賽,所以孔子說: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子夏為苣父宰,問政。子曰:“無慾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君子的政,是眾人之事,因而是“大事”。小利指個人利益。如果只是追求個人利益,公共事業就無法成就了。

但孔子是承認“民”有自己的利益的。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那麼,君子對待利益該是什麼態度呢?因為君子是為從政修養的,因而不能破壞規則去追求自己的個人利益,而應該以“義”的規則,去約束自己的利益。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同時,君子應該知道,自身的仁德才是利益。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從這裡,我們也就知道記錄的人,為什麼要把“與仁”,與“罕言利”一塊說。因為孔子之所以罕言利,正是因為君子以仁為利。

對於仁、義與利的關係,孟子做了更為清晰的闡述: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員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徵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孔子僅僅反對執政者談利益,而孟子卻反對士庶人談利益。但孟子反對的卻不是利益本身,而是反對“後義而先利”,強調的是利益在仁義之中。“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

對孔、孟的義利觀做出重大修正和發展的,是易傳。《易傳文言》在註解“乾元亨利貞”時說: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者,故曰:乾:元亨利貞。通過“利者,義之和也”,“利物,足以和義”,強調了義利關係統一的那一面。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佔,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佔。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惟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鹹用之謂之神。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斷木為杵,掘地為臼,杵臼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易傳強調“制而用之”、“制器”、“百姓日用”、“盛德大業”、“富有之謂大業”、“成天下之務”、甚至認為“結繩”、“網罟”、“舟楫”、“服牛乘馬”等等都是古聖王的作品。不僅如此,易傳尤其意識到了市場的作用,“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認為是神農的發明,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應該說,《繫辭》是儒學的重大發展。

但“子罕言利”,帶來了儒門對利益上認真探討不足,因而其“禮”、“孝”有流於虛文的傾向。直到漢代在昭帝時召開的鹽鐵會議,我們尚能看到持儒家立場的文學和持常識立場的丞相史就利益觀念的討論。《鹽鐵論孝養第二十五》中記錄:文學曰:“善養者不必芻豢也,善供服者不必錦繡也。以己之所有盡事其親,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勞,猶足以順禮,歠菽飲水,足以致其敬。孔子曰:‘今之孝者,是為能養,不敬,何以別乎?’故上孝養志,其次養色,其次養體。貴其禮,不貪其養,禮順心和,養雖不備,可也。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也。’故富貴而無禮,不如貧賤之孝悌。閨門之內盡孝焉,閨門之外盡悌焉,朋友之道盡信焉,三者,孝之至也。居家理者,非謂積財也,事親孝者,非謂鮮餚也,亦和顏色、承意盡禮義而已矣。”

丞相史曰:“八十曰耋,七十曰耄。耄,食非肉不飽,衣非帛不暖。故孝子曰甘毳以養口,輕暖以養體。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無端絻,雖公西赤不能以為容。無餚膳,雖閔、曾不能以卒養。禮無虛加,故必有其實然後為之文。與其禮有餘而養不足,寧養有餘而禮不足。夫洗爵以盛水,升降而進糲,禮雖備,然非其貴者也。”文學曰:“周襄王之母非無酒肉也,衣食非不如曾皙也,然而被不孝之名,以其不能事其父母也。君子重其禮,小人貪其養。夫嗟來而招之,投而與之,乞者猶不取也。君子苟無其禮,雖美不食焉。故禮主人不親饋,則客不祭。是饋輕而禮重也。”

丞相史曰:“孝莫大以天下一國養,次祿養,下以力。故王公人君,上也,卿大夫,次也。夫以家人言之,有賢子當路於世者,高堂邃宇,安車大馬,衣輕暖,食甘毳。無者,褐衣皮冠,窮居陋巷,有旦無暮,食蔬糲葷茹,膢臘而後見肉。老親之腹非唐園,唯菜是盛。夫蔬糲,乞者所不取,而子以養親,雖欲以禮,非其貴也。”文學曰:“無其能而竊其位,無其功而有其祿,雖有富貴,由蹠、蹻之養也。高臺極望,食案方丈,而不可謂孝。老親之腹非盜囊也,何故常盛不道之物?夫取非有非職,財入而患從之,身且死禍殃,安得膢臘而食肉?曾參、閔子無卿相之養,而有孝子之名;周襄王富有天下,而有不能事父母之累。故禮菲而養豐,非孝也。掠囷而以養,非孝也。”丞相史曰:“上孝養色,其次安親,其次全身。往者,陳餘背漢,斬於泜水;五被邪逆,而夷三族。近世,主父偃行不軌而誅滅,呂步舒弄口而見戮,行身不謹,誅及無罪之親。由此觀之:虛禮無益於己也。文實配行,禮養俱施,然後可以言孝。孝在實質,不在於飾貌;全身在於謹慎,不在於馳語也。”

丞相史強調的“孝在實質”,而文學強調的是孝在“和顏色、承意盡禮義”,可見儒門直到漢代,對利益還是不能正面看待的。

本章第二個值得注意之點,是孔子對命的態度。孔子把人力不能改變的、決定結果的因素,有時稱之為“天”,有時稱之為“命”。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司馬牛憂曰:“人皆有兄弟,吾獨亡。”子夏曰:“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君子敬而無失,與人恭而有禮,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無兄弟也。” 伯牛有疾,子問之,至牖執其手,曰:“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但孔子卻又認為“命”,是可以認識的。五十而知天命。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在認識命運之後,人們是否能夠改變命運呢?這一點,孔子並未明確地否定人們對抗命運的努力:

子曰:“回也其庶乎。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在孔子看來,“富貴在天”,不是人力所能改變的。但是子貢卻在努力改變命運,而且似乎也取得了成功。這也許就是記錄者把"命"和"利"放在一起談的原因吧?那麼,認為“有命”究竟有什麼意義?究竟什麼是命?什麼不是命?在論語中就留下了懸念。對孔子“立命”的看法,除了子貢“不受命”之外,從學儒開始,自立門戶的墨子,批評最力:子墨子謂程子曰:“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政焉。……又以命為有,貧富壽夭、治亂安危有極矣,不可損益也。為上者行之,必不聽治矣;為下者行之,必不從事矣。此足以喪天下。”(《公孟》)公孟子曰:“貧富壽夭,齰然在天,不可損益。”又曰:“君子必學。”子墨子曰:“教人學而執有命,是猶命人葆而去其冠也。”(《公孟》)“強執有命以說議曰:壽夭貧富,安危治亂,固有天命,不可損益,窮達、賞罰、幸否,有極人之知力不能為焉。群吏信之,則怠於分職,庶人信之,則怠於從事。不治則亂,農事緩則貧。貧且亂,而儒者以為道教,是賊天下之人者也。”(《非儒》)“且夫繁飾禮樂以淫人,久喪偽哀以謾親,立命緩貧而高浩居,倍本棄事而安怠傲,貪於飲食,惰於作務,陷於飢寒,危於凍餒,無以違之。是若人氣,甉鼠藏,而羝羊視,賁彘起。”(《非儒》)

同在儒門,荀子的看法,與孔子也很不相同。荀子認為“天行有常”,自然和人世,均有規律,只要能夠按照規律去做,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就能夠實現: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飢渴,寒暑不能使之疾,祅怪不能使之兇。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飢,寒暑未薄而疾,祅怪未至而兇。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列星隨旋,日月遞炤,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無形,夫是之謂天。在荀子看來,有規律地運行的日月星辰,就是“天”,就是“神”。

人的生命,也是“天”的一部分。天職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惡、喜怒、哀樂臧焉,夫是之謂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財非其類,以養其類,夫是之謂天養;順其類者謂之福,逆其類者謂之禍,夫是之謂天政。暗其天君,亂其天官,棄其天養,逆其天政,背其天情,以喪天功,夫是之謂大凶。聖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備其天養,順其天政,養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則知其所為,知其所不為矣,則天地官而萬物役矣。其行曲治,其養曲適,其生不傷,夫是之謂知天。在主體的天和客體的天的基礎上,人可以有自由意志:故大巧在所不為,大智在所不慮,所志於天者,已其見象之可以期者矣;所志於地者,已其見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於四時者,已其見數之可以事者矣;所志於陰陽者,已其見和之可以治者矣。官人守天,而自為守道也。儒者追求共同體的發展,而共同體發展的根本在於禮義,“國之命在禮”。因而儒者必當追求禮義。

在天者莫明於日月,在地者莫明於水火,在物者莫明於珠玉,在人者莫明於禮義。故日月不高,則光暉不赫;水火不積,則暉潤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則王公不以為寶;禮義不加於國家,則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國之命在禮。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好利多詐而危;權謀、傾覆、幽險而盡亡矣。大天而思之,敦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於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

王心齋先生的命運觀,也是基於道、身,強調自由意志。他在與後來成為他衣缽傳人的徐樾(徐子直)的信中說:“子直聞我至尊者道,至尊者身,然後與道合一。”“我今得此沉痾之疾,我命雖在天,造命卻由我。子直聞此,當有不容已者。”王心齋先生認為,人是可以改變環境的,他講的是“造命”:舜於瞽瞍,命也。舜儘性而瞽瞍底豫,是故君子不謂命也。陶淵明言“天命苟如此,且盡杯中物”,便不濟。孔子之不遇於春秋之君,亦命也。而周流天下,明道以淑斯人,不謂命也。若天命則聽命矣。故曰:“大人造命。”

從我個人看來,人各有“志”,而志就是一種追求。但其追求是否能夠實現,相關的因素確實很多。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五個方面:第一方面是追求者自身的積累和能力。這是非常重要的。他的人格、思想、信息,決定了他的目標的合理性,和目標是否能夠實現。第二個因素是所處的時代及其該時代提供的條件。每一代人只能在自己的時代的許可下,才能提出自己的目標,為人類的文明添磚加瓦;第三是在現有條件下是否能實現新的目標?這需要理解自然規律。第四是未曾預料的外部偶然性,這可以通過信息蒐集系統來提早發現,以利用這些因素或者規避這些因素,所謂“趨利避害”,第五因素是他人行動。他人的行動或者構成行動的條件,阻礙或者競爭關係。這是不能確定的。這五項因素,既有確定的部分,也有不確定的部分。但是,既然是不確定,也就只有勇敢面對,勇於進取,既不能“灰心委命”,也不能“怨天尤人”。

聶松橋:

@劉國慶 國慶兄,太複雜了。《論語》是刪繁就簡呢。整個孔子的學術生活,都在刪繁就簡

照您這般解讀,一部《論語》,非搞出幾十萬字來不可。問題是,《論語》原文區區兩萬言,很多人都還下不了認真一讀的決心呢[表情]

劉國慶:

@聶松橋 我想先把事情說清楚。利,命,仁這三件事都太大了。

聶松橋:

這樣反過來說不清楚

劉國慶:

@聶松橋 不知道此生有無可能寫出您期望的小書來。

@聶松橋 我是覺得說清楚了

聶松橋:

我個人認為,《論語》就是一部情境劇、微電影,它的特點之一是用詞概念不準確或者說,孔子本身正在試圖構建概念體系。如果我們把它都翻譯準確、界定準確了,那必然不是《論語》

劉國慶:

我其實不這麼看。論語用詞極為精準,不管你是否同意,都值得認真研讀。

聶松橋:

比如說它的核心概念,請@劉國慶 解釋幾個給我們聽聽

劉國慶:

今天說的是利和命。@聶松橋

聶松橋:

就說“仁”吧,請給個孔子下的“極為準確”的概念

我贊成說孔子用詞極為精審,但這與對詞語本身下準確的定義是兩回事

劉國慶:

不過,仁者愛人,就是個很好的定義。

定義這種思維方式,論語的時代還沒有。宋儒開始每個字都有定義。

聶松橋:

這是“描述”式概念

所以,宋儒一下概念,爭議就出來了

劉國慶:

那個時候的思維方式就是那樣。思維方式隨時代而進步。

聶松橋:

當然是

劉國慶:

爭議就是發展過程的一部分。

聶松橋:

我是說國慶兄太辛苦了,核心意思是可以刪繁就簡

劉國慶:

聶兄的好意我理解,但主要是現在水平不夠,沒有能力簡明地說清楚。現在這樣囉囉嗦嗦地,自以為說清楚,已經是我非常努力的了。您的更高要求,得等我這輪做完才行

聶松橋:

否則,累死人不填命

不過,先聲明一下,我是喜歡的,受益的[抱拳][抱拳]

劉國慶:

@聶松橋您要求太高了。原來@張弛弘弢 老師也是這樣要求。問題是,哪裡做得到呀?

聶松橋:

@劉國慶 對頭,慢慢悟吧。

於蔚森:

我是說國慶兄太辛苦了,核心意思是可以刪繁就簡[強]

劉國慶:

@於蔚森北京謝謝。那更難了

聶松橋:1.胡適先生把孔子提煉成到“忠恕”與“名”上,以概其學說全部。

2.梁任公歸結到“相人偶”與同情心、同理心

3.歐陽竟無先生則以“寂”字來解讀《論語》,認為儒家學說,最後歸於一中,即是寂。

4.王陽明歸於致良知,當然,主要是歸於格物,即“把事情做正”5.徐復觀大致認為儒家之要在於“立人”,讓中華民族以人自己的內生力量立了起來,而不依靠鬼神。

熊十力先生則從“社會主義”四字去理解儒家。

流年煙語:

@聶松橋 您的參與讓今早的論語彙生機盎然!百家爭鳴,正式論語彙的魅力所在!為每一位師友點贊[表情][表情][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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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習資料:

【論語譯註】

[譯文]孔子很少[主動]談到功利、命運和仁德。[注釋]罕——副詞,少也,只表示動作頻率。而《論語》一書,講“利”的六次,講“命”的八、九次,若以孔子全部語言比較起來,可能還算少的。因之子貢也説過,“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公冶長篇第五)至於“仁”,在《論語》中講得最多,為什麼還説“孔子罕言”呢?於是對這一句話便生出別的解釋了。金人王若虛(《誤謬雜辨》)、清人史繩祖(《學齋佔畢》)都以為造句應如此讀:“子罕言利,與命,與仁。”“與”,許也。意思是“孔子很少談到利,卻贊成命,贊成仁”。黃式三(《論語後案》)則認為“罕”讀為“軒”,顯也。意思是“孔子很明顯地談到利、命和仁”。遇夫先生(《論語疏證》)又以為“所謂罕言仁者,乃不輕許人以仁之意,與罕言利命之義似不同。試以聖人評論仲弓、子路、冉有、公西華、令尹子文、陳文子之為人及克伐怨欲不行之德,皆雲不知其仁,更參之以儒行之説,可以證明矣”。我則以為《論語》中講“仁”雖多,但是一方面多半是和別人問答之詞,另一方面,“仁”又是孔門的最高道德標準,正因為少談,孔子偶一談到,便有記載。不能以記載的多便推論孔子談得也多。孔子平生所言,自然千萬倍於《論語》所記載的,《論語》出現孔子論“仁”之處若用來和所有孔子平生之言相比,可能還是少的。諸家之説未免對於《論語》一書過於拘泥,恐怕不與當時事實相符,所以不取。於省吾讀“仁”為“”,卽“夷狄”之“夷”,未必確。

【論語集註】

罕,少也。程子曰:「計利則害義,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

【論語正義】

罕者,希也。利者,義之和也。命者,天之命也。仁者,行之盛也。寡能及之,故希言也。注:“罕者”至“言也”。正義曰:《爾雅 釋詁》雲:“希,罕也。”《毛詩太叔於田傳》雲:“罕,希也。”轉相訓。《左襄九年傳》:“穆姜曰:‘利,義之和也。利物足以和義。’”《易文言傳》同。此相傳古訓,故此注本之。“利物”者,物猶事也。若《左文七年傳》郤缺釋《夏書》三事有“利用”也。穆姜言“作而害身,不可謂利。”而《易彖》以“元亨利貞”為四德。其見之《彖辭》、《象辭》、如雲“利見大人”,“利建侯”,“利用侵伐”、“利用行師徵邑國”,“利用為依遷國”,“利用賓於王”,“孚乃利用禴”,“利用享祀”,“利用祭祀”,“利用刑人”,“利用獄”,“利涉大川”,“利有攸往”,“利西南”,“利執言”,“利用為大作”,“利出否”,“無不利”,皆言“利”也。如雲“不利為寇”,“不利涉大川”,“不利有攸往”,“不利東北”,“不利賓”,“不利即戎”,“無攸利”,皆言“不利”也。利與不利,古人皆質言之。人未有知其不利而為之,則亦豈有知其利而避之弗為哉?利所以為義之和者,和猶言調適也。義以方外,若但言義不言利,則方外而不能和,故利為義之和。《周語》曰:“言義必及利。”韋昭曰:“能利人物,然後為義。”此即“利物足以和義”之誼,此即利字最初之誼。君子明於義利,當趨而趨,當避而避。其趨者,利也,即義也;其避者,不利也,即不義也。然而急君父之難,赴蹈水火而不顧其身,雖有似於不利而亦趨之,則以合乎義,即為利也。視不義之富貴如浮雲,祿之以天下弗顧也,繋馬千駟弗視也,雖有似於利而亦避之,則以不合乎義,即為不利也。若小人則反是。故其所謂利,或君子所視為不利;而其所視為不利,或君子所視為義,所視為利也。君子知利不外義,故喻以義,小人知利不知義,故喻以利。時至春秋,君子道微,故夫子罕言利,則以其理精微,人或誤習其說,而惟知有利,不複知有義矣。至戰國,而孟子且辭而闢之,豈特如夫子之罕言利哉?此解經說文字所當知世變也。利、命、仁三者,皆子所罕言,而言仁稍多,言命次之,言利最少。故以利承罕方之文,而於命、於仁,則以兩“與”字次第之。皇疏雲:“命,天命,窮通夭壽之目也。”是命為祿命。《書召誥》雲:“今天命吉凶,命歷年。”下篇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有命”、“在天”,互文見義。《史記外戚世家》:“孔子罕稱命者,難言之也。非通幽明之變,烏足識乎性命哉?”正以命為祿命也。阮氏《論語論仁篇》:“孔子言仁者詳矣,曷為曰‘罕言’也?所謂罕言者,孔子每謙不敢自居於仁,亦不輕以仁許人也。”今案:夫子晚始得《易》,《易》多言“利”,而贊《易》又多言“命”,中人以下,不可語上,故弟子於《易》獨無問答之辭。今《論語》夫子言“仁”甚多,則又群弟子記載之力,凡言“仁”皆詳書之,故未覺其罕言爾。

【論語全譯】

[註釋](1)罕:稀少,很少。(2)與:贊同、肯定。[譯文]孔子很少談到利益,卻贊成天命和仁德。[評析]“子罕言利”,說明孔子對“利”的輕視。在《論語》書中,我們也多處見到他談“利”的問題,但基本上主張“先義後利”、“重義輕利”,可以說孔子很少談“利”。此外,本章說孔子贊同“命”和“仁”,表明孔子對此是十分重視的。孔子講“命”,常將“命”與“天”相連,即“天命”,這是孔子思想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孔子還講“仁”,這裡其思想的核心。對此,我們在前面的章節中也已評論,請參閱。

《論語》共讀,利 、命、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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