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證據逐一展示,被告人全部認可


【檢察日報】證據逐一展示,被告人全部認可

2019年8月,王某與被害人田某打麻將時發生口角,後雙方相互抓扯扭打至兩人同時倒地受傷。經傷情鑑定,田某鎖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立案。11月,該案被移送至湖南省龍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立案偵查和審查逮捕期間,王某一直說田某不可能受傷住院,而是外出旅遊了。但醫療診斷書、住院記錄、DR和CT檢查單等在案書證明確顯示,田某於案發當天下午即到醫院拍片檢查,次日便住院治療,住院時間長達10天。

為審慎辦案,承辦檢察官在審查批捕階段就田某的傷情鑑定再次請法醫作了技術性文證審查,再次確定被害人輕傷二級的鑑定意見。基於現有證據能夠證明犯罪事實存在,加之雙方案發後未能達成賠償諒解,該院依法對王某作出了批捕決定,並積極介入後續偵查引導取證。針對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是否外出旅遊的質疑,承辦檢察官和偵查人員決定先外圍調查,從訊問王某開始。

被害人案發後旅遊了?

在看守所提審時,王某說她姐姐與田某關係很好,案發後她們仍保持聯繫。案發後,姐姐與田某微信聊天時,其姐姐問田某在哪裡,田某明確說是在外面旅遊。據此,她判斷田某根本不可能住院。同時,王某還質疑田某入院的時間,既然兩人打架後都被帶至派出所問話,王某在問完話當天就住院治療,而田某為什麼第二天才去住院,如真是當時造成的骨折怎麼可能忍受疼痛那麼久,所以她認為田某的傷並非打架所致。

就偵查機關收集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田某的入院診斷、做了哪些檢查、每天如何用藥等書面證據,王某輕描淡寫的一句:“一個住院記錄還不容易造假?”承辦檢察官和偵查人員決定對其提供的線索進行一一核查。

承辦檢察官和偵查人員隨即聯繫王某姐姐調查取證。其微信語音仍能打開,聊天記錄中田某隻說“在外面”,並不像王某所說的“在外面旅遊”。王某姐姐說田某的意思就是指在外面旅遊,並稱是聽劉姨說的。

於是,承辦檢察官和偵查人員找到劉姨,她開始並不願作證。一番釋法說理後她說,案發後沒幾天在小區門口碰到田某,隨口問她“幾天沒見從哪裡來”,田某回答說從外面來,但沒說是在住院也沒說是去旅遊。綜合證據研判,承辦檢察官和偵查人員認為田某案發後究竟是否外出旅遊並無證據證實。

為進一步固定證據,排除王某及其家人的質疑,承辦檢察官和偵查人員找到了田某入院檢查和住院期間的醫生護士進行調查取證。他們先到該縣人民醫院,瞭解案發後田某在該醫院檢查拍片情況,收治醫生說DR檢查報告單上有明確的時間,是檢查時系統自動生成,不可能偽造。其檢查結果單出來後,因住院部沒有床位,便讓田某先行回家,第二天再來醫院看有無床位。接著,辦案人員去了該縣中醫院,瞭解田某次日在縣中醫院入院住院情況。主治醫生說其親自對田某的鎖骨骨折進行穴位貼敷等對症治療,且有查房、用藥日常病程記錄在案。多名值班護士稱曾為田某送藥、換藥,後期田某雖每日治療後回家未在病房住宿,但每天早晨醫生查房時,她都在病房等待。諸多細節經核查後均屬事實。

外出旅遊是藉口

外圍取證基本完結,一切疑點就看被害人作何解釋了。通過詢問,田某完整闡述了整個住院治療的前後經過,並承認自己的確說過外出旅遊的話,以及為何如此說的初衷。原來,田某與王某打架前不久,其哥哥剛離世,田某怕母親還沒從老年喪子的痛苦中走出來,又因自己打架住院的事再受刺激,於是除了丈夫女兒外並未再對其他家人提起打架一事。“那次我從醫院治療回來,在小區門口碰到劉姨,她問我最近到哪去了沒見著人影,並開玩笑說是否旅遊去了,我也就順著她回答是。之後,王某的姐姐也在微信裡問過我在哪,我也只是說在外面,並沒說在旅遊。”關於第二天才住院的事,田某所說與辦案人員的調查取證結果一致,且能相互印證。至此,整個案情真相大白,王某的懷疑得以排除。

2019年12月,該案開庭審理。庭審中通過公訴人對在案證據逐一展示,被告人王某對所有證據全部予以認可,並當庭認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該案當庭宣判,王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宣判後,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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