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的序跋來源

古籍的序跋来源

序跋作為一種文體,都是敘述一書作意(包括宗旨、目的或寫作動機等等)的文字,以今人習慣而論,冠於一書之前的稱序或敘,有時也稱作序言、題記、弁言、前言等等;而置於一書之末的稱跋,有時也稱“後序”、“後記”、“題跋”、“跋尾”等等,如李清照《金石錄後序》、文天祥《指南錄後序》等就屬此類。

序有作者的自序和旁人的序兩種,跋亦相同。旁人的序一般多出自師友或名家,這種序通常冠以作序者的姓氏,如“趙序”、“錢序”等等,寫序的人並在文末署名。

古代的書序不在書前,而是在書後。如《史記》 一百三十卷,其最末一卷為《太史公自序》;再如《漢書》一百卷,其最末的《敘傳》,即作者班固的自序。漢王符著《潛夫論》三十六卷,末卷《敘錄》,即其自序,也在全書之末。直到齊梁之間,劉勰著《文心雕龍》,仍遵循古例,全書最末一篇為《序志》,正是劉勰的自序。

在簡冊時代,書籍大都以單篇流行,就是說,那時的書籍,大都是以一篇為一個裝訂單位,取閱不受原著篇目先後次第的限制,故書序在前抑或在後,對人們閱讀並沒有什麼影響。但書籍進入冊頁裝訂以後,無論是包背裝還是線裝,篇目的先後次第在裝訂時已經固定,而這種裝訂,又決定了不可能單獨抽出一篇來閱讀,故讀書應當先讀的序言置於全書之末,從閱讀角度說, 就已顯得不便,於是人們逐漸改變古例,把一書的序移在了全書之前。如楊雄的《法言》,其“序舊在卷後,司馬公集註,始置之篇首”(見[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四庫全書總目》說,司馬光註釋《法言》時,尚存李軌、柳宗元、宋鹹、吳秘的注本,並說:《法言》“舊本十三篇之序列於書後,蓋自《書》序、 《詩》序以來,體例如是。宋鹹不知《書》序為偽孔《傳》所移,《詩》序為毛公所移,乃謂‘子云新旨,反列卷末,甚非聖賢之旨,今升之章首,取合經義’。其說殊謬。然光本因而不改,今亦仍之焉。”治學謹嚴的司馬光默認了宋鹹的做法,沒有把宋鹹錯誤地置於書前的《法言》序移到書後去,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北宋時書序已普遍在書前的事實,故司馬光尊重了現實。至於李清照、文天祥等特冠以“後序”二字,就更說明,至遲到南宋,序已不再置於書後了。

對於古籍來說,除書稿完成時有自序、旁人寫的他序之外,往往還有整理者、刊刻者的序。刊刻者的序極似今日的《出版說明》,這對了解其書的特點及其版本源流有十分重要的價值。如清阮元《刻序》,其中說:郭景純(按:即晉人郭璞)注,於訓詁、地理未甚精澈,然晉人之言,已為近古。吳氏《廣注》(按:即清人吳任臣《山海經廣注》),徵引雖博,而失之蕪雜。畢氏(按:指清人畢沅)校本,于山川考校甚精,而訂正文字尚多疏略。今郝氏(按:即本書作者郝懿行)究心是經,加以箋疏……博而不濫,粲然畢著,斐然成章,餘覽而嘉之,為之刊版以傳……嘉慶十四年夏四月揚州阮元序。

這段序文歷述《山海經》的各個注本、校本,評其優劣,要言不繁,一箭中的,甚有參考價值。特別是序文的寫作年月,對考察古籍的流傳及刊刻情況尤其寶貴。

至於跋,明人吳師曾《文體明辨》說:“按題跋者,簡編之後語也。凡經傳子史、詩文圖書之類,前有序引,後有後序,可謂盡矣。其後覽者,或因人之請求,或因感而有得,則復撰詞以綴於簡末,而總謂之題跋。”序一般是對全書的總體說明,跋一般只是有感而發。跋的內容亦較靈活,或抒情,或考訂,或議論,長短不拘。跋的作用與序大體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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